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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个棋手的辩白 番外(三)【文章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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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1 0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前不久结束的LG杯争议事件中,居然会有人指责柯洁故意耍大牌,不尊重韩国围棋规则,并以此来说明棋手没文化,素质低下。这些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事实上,要改掉从小养成的习惯简直就是难如登天。不要说三个月,就是三年、三十年也未必就能改掉从小养成的习惯,不信的话,你们只要回顾一下自己学习英文的过程就能明白了。你们学了几十年的英文,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读英文小说和读中文小说一样流畅自如?你们阅读英语文章时恐怕都有暗自翻译成中文的习惯,也就是说,离开了中文,你们根本无法阅读任何英语文章。还记得小时候我读过一本英语书,在书中提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即按照严格的英美人士的标准来看,那些英语高考满分的作文基本上都是不及格的。换句话说,你们所学的英语一直都是中国式英语!

    事实上,强迫一个人改掉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真的是一件相当残忍且毫无人性的事情。对中国人是如此,对外国人也同样是如此。为公平起见,我先列举一些外国的所谓的大汉学家闹出的笑话来证明我所言非虚:

    杜甫「春望」诗中有一联说「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牛津大学教授David Hawkes在1967年出版的A Little Primer of Tu Fu一书中译成The flowers shed tears of grief for the troubled times, and the birds seem startled, as if with the anguish of separation.这就闹笑话了,还是看看钱歌川教授是如何说的吧:
    译者把「花」,「鸟」,看作主语……是最大的错误。W.J.B.Fletcher译此诗时也犯了同样的毛病,他译的是这样的:In grief for the times, a tear the flower stains. In woe for such parting, the birds fly from thence.第一句他说a tear stains the flower以tear为主语,第二句说the birds fly也是以birds为主语,所以和质问中所举出的Hawkes一样,他们都不了解杜甫这两句诗的意思,于是只好照字面翻译了。其实这两句诗的原意是「想起时事,连见了好花也叫人掉泪;和家里人隔离很久,听到鸟声,也叫人心神不安」……这里说的「见了」和「听到」,当然前面省掉主语的「我」,即诗人自己。花鸟在平时可以娱目赏心,但在忧乱伤春的时候,不免见花开而洒泪,闻鸟鸣而惊心了。
    中文多省略句子的主语,有字数限制的诗句,尤其是这样的,译成英文时则非将主语一一补入不可,如Bunner译司徒曙「贼平后送人北归」诗中的「世乱同南去,时清独北还,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时,每句都补上一个主语:In dangerous times we two came south; Now you go north in safety, without me. But remember my head growing white among strangers. When you look on the blue of the mountains of home.以上四个除my head改成our head可能要好些外,其补上的主语都很恰当。但是译者在下面一联中忘记补入主语就出了毛病:The moon goes down behind a ruined fort, Leaving star-clusters above an old gate.原诗为「晓月过残垒,繁星宿故关」,译者说The moon goes down,把月当作主语,实际「过」和「宿」的主语都是应该译成you的。「晓月」和「繁星」只是副词而已。
    又刘长卿「雪宿芙蓉山」诗中有句云:「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诗人自己听到柴门前的犬吠,知道是风雪中有人回来了,可是W.J.Fletcher在Gems of Chinese Verse一书中译为:The house dog's sudden barking, which hears the wicket go, Greets us at night returning through driving gale and snow.变成「家里的狗听到门响,突然的叫起来,欢迎我们在大风雪的夜里回家来了」的意思了。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如经那些英美的大汉学家英译出来,一定变成「妓女在什么地方教人吹箫」呢。(钱歌川《英文疑难详解续篇》第343~345页)

    中文的‘而’字不但使洋人却步,就是对中国人也是很难学习的一个字。从前有位滥竽的启蒙老师,教小孩读论语,开卷便解释说:“学而第一的意思,是说你们读书第一要学的就是而字。”这笑话证明‘而’字的难解和难学。「而」字用法变化莫测,含义复杂离奇。……
    ……语助词或称虚字,是英文所没有的用法,翻译也就最难。据朱熹说,欧阳修为韩琦作‘相州昼锦堂记’,开头两句原来做的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文稿送出后又追回来,改成“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才认为满意了。加‘而’字,意义还是一样,作者为什么一定要加呢?这完全是声调问题,‘仕宦至将相’五字全是仄声,念起来平板局促,毫无抑扬,加上一个‘而’字,声调就大不相同了。‘而’字还可用在主语和动词之间,如“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等句,除了声调之外还有强意的作用。文中的这类虚字,是极难翻译的,与其译错,不如不译。美国的汉学家Dr. Walter Simon 说‘而’字在动词前作那动词的宾语用时,能表出更加正确的思想来。这简直是胡说八道。(钱歌川《英文疑难详解》第257~259页)

    由此可见,即使是国外的大汉学家都无法习惯中文的表达方式,更何况是其他的洋人。难怪康熙会拿起红笔,忿忿批道:西洋人等无一通汉书者,说言立论,令人可笑者多!同样,中国人也很难适应英文的表达习惯,我仅略举几例如下:

    例如莎剧The Merchant of Venice第二幕第二景第八十一行有句云: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own child.梁实秋译「威尼斯商人」(文星版三十五页最后一行)中译为「聪明的父亲才能认识他自己的儿子呢」,也是译错了的。在梁译若干年前问世的朱生豪译本(世界版该书二十二页)也作「只有聪明的父亲才会知道他自己的儿子」,他同样未注意到这句特殊的表现法,而照字面直译了。中国虽有「知子莫若父」的一句古话,但莎翁这句英文的意思却适得其反,而是说「无论怎样聪明的父亲也不见得知道他自己的儿子。」这里说的「知道」是辨认(recognize)或认出(identify)的意思。所以也可译为父亲离开久了,并不一定能认出自己的儿子。(钱歌川《英文疑难详解续篇》第281~282页)

    对于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中国人把它翻译成“民治、民有、民享”,也应该是有问题的。有钱歌川的文章为证:
    这是一个颇引起争执的问题,因为它可以解释为主格作用的‘人民治理的’,也可解释为宾格作用的‘治理人民的’。中国译作‘民治、民有、民享’,当然是照主格作用翻译的,但林肯的原意似乎是用作宾格作用的。我们不妨找些文献来小心求证。美国的政治家兼演说家Daniel Webster(1782-1852)在1830年所作的演说中,说有这样的话: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eople, made by the people, and answerable to the people.(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组织的,由人民组织的,向人民负责的。)
    美国的神学家、传教师,主张废止奴隶的 Theodore Parker(1810-1860)在 The American Idea(美国观念)中说:A democracy, —— that is a government of all the people, by all the people, for all the people.(一种民主政体,那就是由全体人民组织,为全体人民服务,代表全体人民的政府。)
    Parker 在1854年及1858年曾经一再使用上述同样的语句,林肯曾把他第二次说教时所说的这句话,加以铅笔的标记,可能就是林肯在1863年的 Gettysbury Address 中所主张的这个字句的来源。
    Parker的说教中又再进一步地解释‘民主’时说:Democracy is direct self-government, over all the people, by all the people, for all the people.(民主政体是由全体人民,为全体人民,而统治全体人民的完全的自治的政府。)从over一字看来,应知‘全体人民’是‘被统治的’一点,Parker已经把它解释得很明白了。
    The American's Creed(美国人的信条)的著者William Tyler Page(1868-?)把government一字写成大写,使之由‘政府’更进一步而具有‘国家’的意义了:I believe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s 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whose just powers are derived from the governed……(我相信北美合众国是一个人民的国家,由人民组织,为人民服务,它的正当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人民……)
    1918年4月3日美国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曾经采用了Page的说法,可见这是美国一般人所接受的对于of the people一语的解释。
    林肯在1861年七月四日对国会致辞(Lincoln's Message to Congress in Special Session)时说:And this issue embraces more than the fate of these United States . It presents to the whole family of man the question whether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or democracy ——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same people——can or cannot maintain its territorial integrity against its own domestic foe.
    可见林肯本人对democracy所下的定义是“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same people”,即是“一个人民自治的民主国”,人民是主,同时也是宾,以by表‘主’,以of表‘宾’,是毫无疑义的。林肯故意还加上一个same的字眼,以表示同一人民。
    由以上各种文献看来,林肯说的of the people一语,还是应该解释为宾格作用才对。这也很合理,因为人民本身不能统治人民,实际统治人民的,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几个代表呢。(钱歌川《英文疑难详解》第271~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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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1 00:06 | 只看该作者
    由此可见,你们不但学的数学是野路子,而且就连学的英语也都是野路子。难怪翻译出来的作品不伦不类,读起来特别拗口。难道不是吗?姑且不论翻译的准确性如何,至少翻译出来的作品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证据如下:
    在你确定购买此书之前,请先确定你能读懂以下文字:意识一定在所有地方都更愿意选择它得到的一些感觉而不是其他感觉,如果这些感觉不存在时它能够回忆起它们,那就一定是其欲望的目标。而且,如果它在记忆中能够识别可能曾经导致这类目标的任何运动释放,并将这类目标与这些运动释放相联系,那么这些运动释放自身就可能反过来又作为手段而成为被欲望者。
    相信你的眼睛,你没看错,我也没有打错。这是摘自本书27页的一段文字,我还仔细校对了两遍。更恐怖的是,这绝不是偶然的,整本书都是用这种外星文字码成的。读的时候我几次想把此书撕碎!即使你能读懂这些文字,我还是建议你去购买原著,或者其他优秀的译本。即使重新学一遍英文,也比绞尽脑汁理解这些外星文来得容易些。最后,我想说,杀了那翻译。(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1936339/reviews 作者是小贤 标题是杀了那翻译)

    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了,你们口中的样样精通,原来都是建立在学野路子基础之上的。这样的学习哪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呢?根本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混文凭而已。这样的竞争与其说是内卷式的,倒不如说是窝里横式的。而外语只不过是这些学生用来窝里横的一个工具而已。证据如下:
    年轻的绅士们在学校里接受争相出人头地的训练,以便将来担任当时开始流行的血汗工厂和矿山的工头。这些学校不是为布尔这类人设立的。不,不是,他进的“国立学校”,主要目的在于把穷人留在适合他们的卑贱地位上。
    懂得一点点可怜的拉丁文,或者再稍微懂一点希腊文,是在工业革命的烟尘中那些不可理解的日子里,一个上等人的神秘标记。虽然没有几个孩子懂得拉丁文,能够不作弊地阅读拉丁文,但是拉丁文的语法知识仍然是出身高贵的一个标志,说来奇怪,靠死记硬背记住拉丁文的句法,却被认为是准备拥有并保持财产的最有用的脑力训练。(E·T·贝尔《数学大师一一从芝诺到庞加莱》第523页)

    事实上,拉丁文和希腊文,与布尔穷困的原因毫无关系。而可怜的布尔一生都在为得到他一度认为希腊文的知识能够给予他的社会地位而奋斗,尽管他能够阅读那些上等人碰都不敢碰的最艰深的数学杰作:
    布尔在他20岁时开办了自己的一所私人授课学校。为了给他的学生们以适当的准备,他不得不教他们一些数学,因为那是应该教的。他产生了兴趣。不久,当时那些平庸的、令人讨厌的教科书,先是使他惊讶,然后是激起他的轻蔑。这些东西就是数学吗?难以置信。数学大师们是怎么说的呢?同阿贝尔和伽罗瓦一样,布尔直接到大本营去找他前进的命令。必须记住,他只受过初步的数学训练。为了对他的智力得到一点概念,我们可以想像,这个20岁的孤独的年轻学生,只靠他自己的努力,没有任何帮助,掌握了拉普拉斯的《天体力学》,而这是拉普拉斯写来让认真的学生去融会贯通的最艰深的杰作之一,因为它里面的数学推理,充满了脱漏之处和莫名其妙的声明:“显而易见”;然后我们还必须设想,他对拉格朗日的非常抽象的《分析力学》,作了彻底领悟了的研究,这部著作从头到尾连一个用来说明分析的图解也没有。然而,布尔依靠自学找到了他的道路,知道他在做什么。他甚至凭自己的努力,没有任何人指导,作出了他对数学的第一个贡献。这就是一篇关于变分法的论文。(E·T·贝尔《数学大师一一从芝诺到庞加莱》第526页)

    尽管布尔的命运相当坎坷,但他好歹有拒绝平庸教材的权利,好歹有接触到数学大师著作的机会。可中国的学生呢?他们有选择的权利吗?他们有接触到数学名著的机会吗?也就是说,他们很可能连一个努力的机会都没有。即使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对数学热爱所作出的全部努力换来的也只不过是冷嘲热讽而不是鼓励,难道不是吗?那些投机取巧的人,明明自己一样也精通不了,却可以无耻地嘲笑别人除了数学什么也不会;明明自己遇见艰深的数学著作就吓得屁滚尿流,却可以无情地挖苦那些能够阅读这些数学著作而不擅长考试的人;明明自己只是把数学当作一块敲门砖,却可以恶毒地讽刺那些一心一意追求数学真理的人。你们说,这不是窝里横又是什么?在数学上是这样,在计算机编程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难怪会出现以下奇葩的社会现象:那些不热爱编程的人天天在抱怨996,而那些真正热爱编程的人甚至连一个996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说,还真不如去学围棋。因为在围棋界,你至少可以得到一个努力的机会。而且只要努力过,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可以让自己的人生了无遗憾。正如DeepSeek所说:没有完美的人生剧本,所有选择都有代价,关键是承担选择的勇气。此外,要允许自己“过得不好”。人生总有至暗时刻,承认脆弱反而是强大的开始。正如树木会在受伤处生出最坚硬的结。最后,把人生看作体验而非任务。我们不是来“赢”的,而是来感受花开、日落、爱与被爱的。临终之人最后悔的,从不是失败,而是“不敢活出自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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