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标题: 請大家作個見證 [打印本页]

作者: shojy    时间: 2008-10-21 20: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扬    时间: 2008-10-21 20:18
大家都是棋友,不要伤了和气
作者: leeking    时间: 2008-10-21 20:19
河蟹!河蟹最重要
作者: 曹呈宏    时间: 2008-10-21 20:20
和为贵啊!
我特地到我家楼下的垃圾桶看了一下,没有发现这本书。
作者: 阿扬    时间: 2008-10-21 20:21
原帖由 曹呈宏 于 2008-10-21 20:20 发表
和为贵啊!
我特地到我家楼下的垃圾桶看了一下,没有发现这本书。


希望老GE扔到我这里来
作者: 漏鱼之网    时间: 2008-10-21 20:24
家富兄,没必要那么大火气,有话好说,geyuetian兄对书品要求严些,说实话,您的这本书还真的差点,所以大家握个手一笑了之吧。大家又没对您说三道四的,何必呢,您代找的书,大多数人还是满意的,和为贵,和为贵!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8-10-21 20:37
事件双方都是我的好朋友,其中的枝节实在不好评论。只是萧兄既然也全额退款了,萧兄负责这一点不用多说吧。
其他实在不好说什么,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希望二位恢复平静。
作者: 烟台    时间: 2008-10-21 20:39
我来做个见证
作者: northtiger    时间: 2008-10-21 20:48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08-10-21 20:50
我对书品要求很严格,不过肖兄的书我无可挑剔~~~~~
作者: 君子远烟草    时间: 2008-10-21 21:51
原帖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1 20:48 发表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说的对,书必须还给人家,和为贵!
作者: 121    时间: 2008-10-22 07:46
原帖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1 20:48 发表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言之有理!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8-10-22 08:04
我的观点是:一开始理在老耿这边,现在开始倾向萧兄那边了,不知老耿作何应对?不过感觉又丢书又接受退款实在不妥
作者: lilujiang    时间: 2008-10-22 08:22
萧兄对事认真负责!我于他交流过,很开心!建议双方超脱些!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08-10-22 08:54
原帖由 zhoujia85 于 2008-10-22 08:04 发表
我的观点是:一开始理在老耿这边,现在开始倾向萧兄那边了,不知老耿作何应对?不过感觉又丢书又接受退款实在不妥


老耿乎?老葛乎?看来 85 恨老耿不是一点半点……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8-10-22 08:57
原帖由 博浪无槌 于 2008-10-22 08:54 发表


老耿乎?老葛乎?看来 85 恨老耿不是一点半点……


完了,博版都这么说,那戏弄老耿的马甲?85的不止是有嫌疑,岂不是嫌疑越来越大?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8-10-22 09:07
笔误,口误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2 10:54
知错就改好同志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2 10:55
人民内部矛盾嘛 :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08-10-22 10:55
哈哈哈哈哈哈~~~~~~~~老耿85翻车了?
作者: fbilo    时间: 2008-10-22 11:02
这几天坛子里似乎有火药味哈...

关我什么事儿,我是来做俯卧撑、加练叉腰肌的:)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2 11:10
原帖由 fbilo 于 2008-10-22 11:02 发表
这几天坛子里似乎有火药味哈...

关我什么事儿,我是来做俯卧撑、加练叉腰肌的:)


???
作者: 不动    时间: 2008-10-22 11:25
原帖由 zhoujia85 于 2008-10-22 09:07 发表
笔误,口误


看来茶MM说得对哈,85同学有时狡猾狡猾的,哈哈。
作者: 庄子扇坟    时间: 2008-10-22 11:42
原帖由 fbilo 于 2008-10-22 11:02 发表
这几天坛子里似乎有火药味哈...

关我什么事儿,我是来做俯卧撑、加练叉腰肌的:)
我不会是路过打酱油的,不妥.啊.和谐吧.
作者: wwmjlp    时间: 2008-10-22 11:49
笔误口误都有深层的原因啊。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08-10-22 11:51
原帖由 庄子扇坟 于 2008-10-22 11:42 发表
我不会是路过打酱油的,不妥.啊.和谐吧.


我只是来洗澡的……
作者: xxsang    时间: 2008-10-22 12:18
偶是来浇花 灌水的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2 15:21
灌水的
作者: 书仙12345    时间: 2008-10-22 15:26
原帖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1 20:48 发表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好样的

[ 本帖最后由 书仙12345 于 2008-10-22 15:29 编辑 ]
作者: 书仙12345    时间: 2008-10-22 15:28
原帖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1 20:48 发表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完全赞同
作者: 爱茶    时间: 2008-10-22 18:22
原帖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1 20:48 发表
个人意见,既然有这种骨气把人家的书扔进垃圾箱,我想就不要接受人家的退款,要是接受人家的退款,就必须把书还给人家,要不是个爷们,那就怎么做都无所谓了。


首先可以肯定事件中的俩位都是性情中人,都是爷们~~

不过不明白这位老兄说的话,什么叫骨气,我对老葛扔书行为只能理解为与其看到这书闹心,不如扔了静心...,老葛在那个已删掉的贴子里说的很明白.萧兄要是有诚意,就上9品书的书影来,不要他退款了.现在萧兄可能找不到9品书,(想想那书那个价,自然也不是容易找的了)~~又不愿因为这点小钱坏了自己名声,只想退款,也不要老葛还书了,俩人都杠上了~~~

这里大家就不要起哄了~~歇了吧~~随他们去~~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8-10-22 19:02
散了,散了,我跳上自行车就跑
作者: stephenlzk    时间: 2008-10-22 19: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orthtiger    时间: 2008-10-22 19:59
原帖由 爱茶 于 2008-10-22 18:22 发表


首先可以肯定事件中的俩位都是性情中人,都是爷们~~

不过不明白这位老兄说的话,什么叫骨气,我对老葛扔书行为只能理解为与其看到这书闹心,不如扔了静心...,老葛在那个已删掉的贴子里说的很明白.萧兄要是有诚意, ...

相信男人对这种事情的理解会和女人不一样,我都说过了:如果这位老葛说一声,我是个女的,恐怕早就没人说什么 了,大家说是吧?男人家做事可不能一句闹心就完事了!
并非想起哄或挑拨什么的,不过做人办事要在道理上行的通,开始我们都是同情老葛的,可是现在球传到他脚下了,就是要看看他对人对己是否是双重标准,这是一份做人的考卷,看看他能及格不。

[ 本帖最后由 northtiger 于 2008-10-22 20:18 编辑 ]
作者: 烟台    时间: 2008-10-22 20:38
书扔了,  钱不要了, 不行吗?
作者: northtiger    时间: 2008-10-22 20:54
原帖由 烟台 于 2008-10-22 20:38 发表
书扔了,  钱不要了, 不行吗?

这才是个爷们的做法!敢对自己做下的负责才是男人!
作者: 计算错误    时间: 2008-10-23 00:28
这事情要我碰上估计也会把书扔了,老葛发贴那天记得还有很多人愤怒要求他说是在那家书店买来的。至于退款的问题不清楚具体情况不做评论,但如果卖书者没有把那么差的一本书当九品卖,这事根本也就不会发生了
希望兄弟们在评论一个问题时不要带上太多的个人情感,搞得好像老葛不对似的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8-10-23 00:43
一开始对并不代表永远都对,一开始错也并不是以后也都错.假如老葛确实已经收下了退款的话,那当然是老葛的不对了!还钱退货天经地义,把书扔垃圾筒里很有个性,但与之相配的应该是坚决不要退款,我就是这个观点,对事不对人!
作者: czh300    时间: 2008-10-23 00:45
这件事给俺的教训就是遇事要冷静一些,先沟通会好点吧.
当然天下书痴总会把书看的很重,远的比如聂圣和陈老为书打架,据说某人被打倒在地,斯文尽丧.近的就有福州赢利兄........(此处省略一千字)
能解决问题就过去算了,小事一桩,别再扣什么帽子了.
作者: northtiger    时间: 2008-10-23 06:33
原帖由 zhoujia85 于 2008-10-23 00:43 发表
一开始对并不代表永远都对,一开始错也并不是以后也都错.假如老葛确实已经收下了退款的话,那当然是老葛的不对了!还钱退货天经地义,把书扔垃圾筒里很有个性,但与之相配的应该是坚决不要退款,我就是这个观点,对事不对人 ...

完全赞同!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8-10-23 10:05
原帖由 赢利 于 2008-10-22 10:55 发表
人民内部矛盾嘛 :




无聊!完全是误会。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8-10-23 10:07
标题: 300兄说得有礼
原帖由 czh300 于 2008-10-23 00:45 发表
这件事给俺的教训就是遇事要冷静一些,先沟通会好点吧.
当然天下书痴总会把书看的很重,远的比如聂圣和陈老为书打架,据说某人被打倒在地,斯文尽丧.近的就有福州赢利兄........(此处省略一千字)
能解决问题 ...







这件事给俺的教训就是遇事要冷静一些,先沟通会好点吧.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8-10-23 10:08
原帖由 shojy 于 2008-10-21 20:17 发表
上禮拜我已請劉超把150元人民幣退給geyuetian,由於geyuetian說已經把如何擊敗棋敵(2)──攻擊篇這本書丟到垃圾桶,我也不要他去垃圾桶找回來,只是要証明如果我幫人家找的書品相有問題,我願意負責,還請大家作個見證





偶见证了!
作者: sxsw001    时间: 2008-10-23 1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陈小豆豆    时间: 2008-10-23 10:45
哎,两位都可以息怒了,老葛只打过一次交道,但感觉他是直性的热心人,老萧曾想请他帮找几本书,虽不成但依然感激,有争执只能说是沟通出了问题,为了和谐,都沉默一分钟可以吗??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3 11:42
原帖由 czh300 于 2008-10-23 00:45 发表
这件事给俺的教训就是遇事要冷静一些,先沟通会好点吧.
当然天下书痴总会把书看的很重,远的比如聂圣和陈老为书打架,据说某人被打倒在地,斯文尽丧.近的就有福州赢利兄........(此处省略一千字)
能解决问题 ...



何来此典故????????????? :o :o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08-10-23 12:16
得,看来 300 有猛料要爆一爆了……
作者: 赢利    时间: 2008-10-23 12:37
失节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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