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标题: 昨天在网上问问那位出让用过的旧诘棋书复本.相不到...... [打印本页]

作者: 淡雅如花    时间: 2009-3-12 16:07
标题: 昨天在网上问问那位出让用过的旧诘棋书复本.相不到......
昨天只是在网上问问那位想低价出让用过的旧诘棋书复印本.用来给孩子练练死活,但意想不到是:惹了论坛里的山寨版复印大王和中日棋书友好交流中间商.... 在此致以诚挚的道歉.

[ 本帖最后由 淡雅如花 于 2009-3-12 16:17 编辑 ]
作者: 烟台    时间: 2009-3-12 16:22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09-3-12 16:26

作者: fbilo    时间: 2009-3-12 16:30
太敏感了吧?没看见什么过分的“人身攻击”啊?人太敏感了不是好事。
作者: blizzard_z    时间: 2009-3-12 16:32
哥们,太多虑了!
还是快乐围棋一下吧!
作者: pingfan    时间: 2009-3-12 16:33
大家好像也没说什么,我可能多说了一段, 就事论事.
作者: 淡雅如花    时间: 2009-3-12 16:37
只是在此道歉,没别的意思.
作者: 邹郎    时间: 2009-3-12 16:45
实践证明,语言和围棋一样,都是高级的艺术。
如果您的帖子是这样问,“请问哪位棋友有多余的日版诘棋复印书或者读过的日版诘棋复印书能折价转让给我?价格大概在25-30左右?我需要买一些诘棋书给孩子学棋,谢谢大家了。”我想没有人会对您有看法,并且会不断帮您顶帖。
您也许根本没有明白自己错在哪里,您要求复印书是无伤大雅的,您希望比飞扬的“市价”便宜一些,也是无伤大雅的,毕竟每个人的生活标准不一样,价值观不一样,问题在于您不该说那句“等孩子看完就当垃圾扔掉”。我们都是爱书之人,他们告诉您,您没有什么错,或者他们没有觉得难受,我想他们是为了息事宁人而安慰您的。本来我昨天已经就事论事发言过了,不想多说,但看您一直都执迷不悟,所以即使您不高兴,我也说了,望您好自为之。另外,山寨版复印大王、中日棋书友好交流商这些头衔看起来也不算太友好:)
作者: 淡雅如花    时间: 2009-3-12 16:56
邹郎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今日暂且休,.来日论短长.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9-3-12 17:16
除了有点想不通啥回事以及一丝丝的搞笑外,没其它感觉。
作者: 疯僧    时间: 2009-3-12 17:27
等孩子看完就当垃圾扔掉
这句话确实不明智
谁卖给你复印书
等于卖给你垃圾..................
谁还会卖给你呀
既然瞧不起复印的书 多花些钱 买原版吧
既然买书就要诚恳
心里这样想 也不要这么说吧
作者: huangcu    时间: 2009-3-12 17:28

作者: 疯僧    时间: 2009-3-12 17:43
楼主 我诚心给您天龙图 鬼手魔手
怎么不回复我??
给您9折
作者: 淡雅如花    时间: 2009-3-12 17:48
醉菩提罗汉,我已经在弈城上买过你的那六本书了! 难道还要我再买一套来给孩子每天当经书读.

[ 本帖最后由 淡雅如花 于 2009-3-12 17:49 编辑 ]
作者: 疯僧    时间: 2009-3-12 17:53
哈哈 原来是老主顾 你好
觉得书还行吧 抱歉啦
作者: 淡雅如花    时间: 2009-3-12 17:55
不错的.
作者: northtiger    时间: 2009-3-12 18:13
原帖由 邹郎 于 2009-3-12 16:45 发表
实践证明,语言和围棋一样,都是高级的艺术。
如果您的帖子是这样问,“请问哪位棋友有多余的日版诘棋复印书或者读过的日版诘棋复印书能折价转让给我?价格大概在25-30左右?我需要买一些诘棋书给孩子学棋,谢谢大家 ...

很赞同!话有三说,巧说为妙,这个“巧说”并不是花言巧语,而是本着对别人的尊重,对社会游戏规则的认同而说的。同样的意愿,以不同的方式表达,效果千差万别。
作者: 爱茶    时间: 2009-3-12 18:32
原帖由 淡雅如花 于 2009-3-12 17:48 发表
醉菩提罗汉,我已经在弈城上买过你的那六本书了! 难道还要我再买一套来给孩子每天当经书读.



还是这句话逗人,呵呵~~~
作者: 疯僧    时间: 2009-3-12 18:34
楼主的特点 言词犀利
作者: pingfan    时间: 2009-3-12 19:16
邹郎,说得很透了。要是在3-4年前,我一定说很多楼主听不下去的话,估计又要吵架了,所以,很多话,很多事情,不但要让自己舒服,也要多顾虑人家的感受
作者: 烟台    时间: 2009-3-12 19:19
原帖由 pingfan 于 2009-3-12 19:16 发表
邹郎,说得很透了。要是在3-4年前,我一定说很多楼主听不下去的话,估计又要吵架了,所以,很多话,很多事情,不但要让自己舒服,也要多顾虑人家的感受


道理是对的,做起来不容易
作者: 庄子扇坟    时间: 2009-3-12 19:29
哈哈哈,邹郎的言论很黄很深刻.
作者: 老庙    时间: 2009-3-12 22:21
原帖由 邹郎 于 2009-3-12 16:45 发表
实践证明,语言和围棋一样,都是高级的艺术。
如果您的帖子是这样问,“请问哪位棋友有多余的日版诘棋复印书或者读过的日版诘棋复印书能折价转让给我?价格大概在25-30左右?我需要买一些诘棋书给孩子学棋,谢谢大家 ...

举双手,会说话真是一门艺术。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09-3-12 23:46
原帖由 淡雅如花 于 2009-3-12 16:07 发表
昨天只是在网上问问那位想低价出让用过的旧诘棋书复印本.用来给孩子练练死活,但意想不到是:惹了论坛里的山寨版复印大王和中日棋书友好交流中间商.... 在此致以诚挚的道歉.


这位如花同学,其实这事也没有你想像的或他们讨论的那么复杂,背景挺简单,你可能不太理解:在这个坛子里所说的“棋书”,在很大程度上、在相当多人的眼里和心目中,已经跟“棋”本身没什么关系了,这里这么多人买书、收藏书,是为了涨棋么?根本不是……你能理解这一点吗?或许暂时还不太能吧……而你,是只是奔着为给孩子长棋找点题做这个唯一单纯的目的才会在这儿提出你的需求的,而且,这个需求还伴随着一个“代价不要太高”的附加条件……你一时半会儿对于什么书什么价格为什么是关心不起来也理解不进去的,而且你可能也不会觉得我们在这儿把这些书翻来复去折腾地有什么意义……所以,你看到了一些比较让你觉得诧异的言论,这些言论其实只是一种对于突然出现的不大合群的声音的一种哭笑不得的情绪的表露,大家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上升不到“人身攻击”的高度,所以你也用不着大字致歉(当然这种致歉背后可能还是诧异和困惑吧)……

另外,“想买几本便宜点的难度大点的诘棋复印本”和“哪位出让用过的旧诘棋书复本”可不是一个概念啊……前者大家会百分百理解成你要新复印本,那么,一本厚书的复印装订成本离二三十元有多远,可能你也是不了解的……如果你一开始就是用的后一种说法,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新复印本四五十元一本,或许有书友买过,真是做完了觉得没用了(应该是没用了,这里不少人收藏棋书,但不大会有拿复印本当收藏目标的吧),二三十元让给你,对他来说应该是好事吗,总比卖废纸强啊。

顺便说远点,你想买的诘棋书还想难度大点的,说明孩子的棋力可能已经不低了,如果你还想让孩子进一步拔得更高,那有一点你应该有心理准备,那就是:花费不会少。因为做再难的题,也脱不开基本功的熟练这个训练范畴,而棋力要有质的飞跃,自己的下的类似功夫(还有比如打谱)只是重要且必要的辅助条件,辅助什么?请职业老师给你的孩子复盘(精讲你孩子自己的高质量对局)和下指导棋。这可是一项花费不会太少的科目。顺便介绍一个取巧的办法吧:如果你能联系到道场那些已经或即将冲段成功的少年高手做这项工作,费用会低一些。我也有在学棋的孩子(当然没那么高期望值),供参考。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9-3-13 08:23
“等孩子看完就当垃圾扔掉”

理由正当,一点问题都没有。
如果有认为这话不礼貌的,完全是过敏了。

当然,楼主对别人的反应也“过敏”了。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9-3-13 08:25
说句话也要左思考、又掂量的,
太累了不是。

想说就说,想骂就骂。(当然,也要有接受对骂的心理准备。)


作者: pingfan    时间: 2009-3-13 09:04
公开说扔掉,至少我多少不能接受。
其次, 孩子下棋,要投入精力和时间以外,钱的投入,也是很重要的, 希望少投入、不投入、最后可能受害的还是孩子。在上海,曾经公司有人问我,孩子下棋,除了买书以外,还要投入什么,我说:找业余或专业的高手下棋, 不要太多, 下完了,仔细复盘,然后认真的记谱, 再重新温习。同事说:一天下几盘?因为高手的收费相当贵的,一天4盘100多(还是04年的行情),我建议,宁可30元一盘,仔细地下,单独下(不要几个孩童车轮战)。还是值得。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9-3-13 09:17
扔掉有什么接受不了的?
呵呵。

我的藏书中50%以上,都是别人扔掉的。或者换句话说当废品卖掉的。

别人当垃圾,只要我喜欢,照样当成宝。
作者: yehe798    时间: 2009-3-13 10:18
原帖由 燕山悟道 于 2009-3-13 09:17 发表
扔掉有什么接受不了的?
呵呵。

我的藏书中50%以上,都是别人扔掉的。或者换句话说当废品卖掉的。

别人当垃圾,只要我喜欢,照样当成宝。
同志哈,俺也捡了别人一大堆垃圾当作宝, 书这东西在每个人眼里里价值不一样,最好是不要以己度人,你要当宝就当是宝吧,人家要当垃圾也不要看不过眼,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
作者: 邹郎    时间: 2009-3-13 10:44
说到这些,让我想起一件陈年往事。
现在大家都用电脑听音乐吧,有多少人用CD?都用CD是吧,有多少人用磁带?
我读中学的时候,一个月就十块零花钱,只够买一盘磁带的,也就这样,一直到读完大学也有几十盘了。大学毕业的时候,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于是在学校BBS上发一个帖子,哪位朋友有兴趣要磁带的,主要有谁谁谁、谁谁乐队等的专辑,免费赠送。有人真的来取了,我也乐得赠送,只要有人喜欢,它们就还有生命。我的想法和li-yufu兄是一样的,只要你喜欢,我可以送给你。
万万想不到的是,过了数日,我去师弟的宿舍楼,竟然在一个垃圾桶里亲眼见到我收集多年的磁带。。。。。我在那里还见到拿我磁带的那个人(比我低一级,勉强算师弟),我问他,我送你的东西你干嘛扔掉,你不要可以还给我,他说,我试了一下,不喜欢(md,我刚说了,你可以还给我的。至少你应该有礼貌地送回给我!),我瞪了他一眼,走了。我完全没有勇气再去捡起那些曾经心爱的磁带,但这阵心酸我会永远留存一辈子。(此时忽然想起发哥曾经说再赠XXX的笑话~~~)
所以,我的结论是这样的:你可以把人家的垃圾当作宝,这是你的慧眼,没什么大不了。你也可以坚持把别人的宝当做垃圾,在你有效利用过以后。但是,公然要求别人把宝给你(无论什么形式的宝和什么形式的给)当垃圾,恕我看不顺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每个人都会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儿子是自己的好,别人的儿子关我酱油事,充其量也就一根草,那好啊,把你的宝贝(当然还包括一种情况,也许你很讨厌那个儿子哩)儿子(女儿)便宜卖给我当奴才(小妾)吧?(别说这个假设不合理,旧社会多少人被人欺压这样卖儿卖女的?)
作者: reico    时间: 2009-3-13 10:56
邹郎真是个好笔杆子啊
作者: pingfan    时间: 2009-3-13 11:00
邹郎说的对, 捡垃圾, 把垃圾便废为宝,和把人家送你的东西当垃圾扔了是两回事。所以那天有人劝楼主直接去捡垃圾就是一个好主意
作者: 爱茶    时间: 2009-3-13 11:10
哎~~人家如花也没说把你的宝当垃圾扔了呀,也就是谁不要了的二手书,低价让给他,因是旧书,再等他孩子看完了,书也折腾的差不多了,也卖不出去了,这里他说扔了也不定就真的扔了,只因为买得便宜,实现了使用价值后,随便怎么处理也不可惜吧~~
作者: 悟风    时间: 2009-3-13 11:32
天下无垃圾                  一根棍子有用吗,没多大用,可两个不会游泳的人有一个掉在水里,,这跟棍子就可以救人一命.........呵呵..............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9-3-13 11:33
除了33楼意见之外,
人家也没要求大家送书吧?
所以基于莫须有的假设得出的结论不叫逻辑推理,叫自以为是。

人家只是问有没有卖的便宜的。
想买便宜书,太正常了。
谁不想买便宜的只想买贵的,今后50的书付100,剩下的算小费。

又,自以为是送书之后人家会当宝贝珍藏而不当垃圾扔掉的,
今后要注意了,建议提前和对方约定:如果不需要了要归还。
否则人家自由处置完全正当,难道还要立个牌坊供起来吗?


[ 本帖最后由 燕山悟道 于 2009-3-13 11:34 编辑 ]
作者: pingfan    时间: 2009-3-13 12:02
如果接受方真的不需要,当初就不要接受了,没有人硬要送给你东西啊,你真的不喜欢和不需要,就跟对方明讲,去年我添置新家用电器时,老的电器(电脑、微波炉、还有DVD机器,洗衣机),都一一咨询亲戚,要的都拿走,最后的两件,给了一个在上海生活的外地同事,洗衣机最后实在没人要,就扔了。
    想买便宜的东西,最好是建立在友情的份上,卖给你的人也心甘情愿。还没得到手,就准备扔了,谁会给你。人家要在同情你份上,才支持,不过,我到现在还没有觉得应该同情楼主(恕我直言)。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9-3-13 12:14
呵呵。
我也就是就事论事。

我不认为大家需要同情楼主,送书或者亏本卖书。
人家楼主也并不见得需要大家的同情,只是想问问有没有更低价。

又,就平凡兄36楼而言,对方在未使用之前,怎么就能精确的知道自己是否需要。
而且,即使当时需要,今后也可能发生变化。
比如棋书,用完之后,发挥了作用,难道还要收藏一辈子吗?
有愿意收藏的,但不能要求别人也得收藏。
作者: peng0619    时间: 2009-3-13 13:07
邹郎兄弟说的好!
作者: 邹郎    时间: 2009-3-13 13:40
从来没有人希望人家把书保存一辈子,说难听点,娶老婆也不能跟丈母娘保证一辈子,但问题是,你敢不敢跟丈母娘说,我带回去玩两年,玩腻了我就抛弃她?有些事因情况会变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自己就整天把书读完甚至随便翻翻就转手高价或者贱价卖了。但有些话明说了就会伤感情,为什么有些话开头要加上“说难听点”,就因为话本身难听嘛。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我最初回的那个贴,想法很好,也很同意这个做法,但不该这样说出来。
作者: 邹郎    时间: 2009-3-13 13:52
哎……
此事到此为此,本人不再表态,呵呵。
作者: 悟风    时间: 2009-3-13 14:05
施主们没事大可去跑步,,,喝茶..贫僧下山化缘去了..............嘿嘿.....
作者: 庄子扇坟    时间: 2009-3-13 14:50
窗户纸千万不能捅破,有缘者自悟啊。
作者: huangcu    时间: 2009-3-13 15:01
就一句话。。。思想工作难做啊
作者: czh300    时间: 2009-3-13 19:18
邹郎把俺要说的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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