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标题: [原创]关于曹版《棋魂》的另类想法 [打印本页]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8 17:38
标题: [原创]关于曹版《棋魂》的另类想法
题注:1、本文不代表我赞同曹志林“写作”的《棋魂》。
       2、文章涉及材料来自于网络。

关于曹版棋魂

1、曹版显然采用了棋魂的构架。可是,这种手法在现在的电视剧都有采用,无论日剧、韩剧、中剧都有采用。

2、创作的部分。曹版显然有创作的部分。冷静的看,曹版的天行(SAI)的结局是在谷少龙因为跌落山崖命垂一线,勾魂无常即将带走谷少龙的生命时,推开了谷少龙的灵魂以自己代替为结局的。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日版的境界。

关于维权

很多棋魂迷都很年轻,为了维护《棋魂》的版权而斗争。这种斗争,具有两面性。

1、维权,肯定维护的是日版《棋魂》的版权。曹版《棋魂》至少已经涉嫌“抄袭”日版。大家都站出来,是一种好的行为。这是正面。

2、可是,日版《棋魂》的漫画书仅仅在三联书店有售香港版的《光之棋》,动画影像的版权,从来就没有引进过。大家看的《棋魂》从哪里来,自然不必说了。真正的维护版权,就是为了保护创作人的正当利益,真正的维权,就是购买正版。因此,这就反映了“维权”行为的另一面:某种程度上,仅仅维护了盗版销售商的利益。

扩展

提出一个都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动漫事业乃至游戏事业不如日韩?难道仅仅是创作力的问题?!

个人看法

1、水至清则无鱼
2、商业行为,就应该由消费者用脚来投票
3、是否属于抄袭,属于法律范畴


作者: 姽婳    时间: 2004-5-18 19:08
反正,我是觉得挺可惜的,既然后面的故事不错,又说是对日版的超越,那么干嘛非要‘借用构架’啊。

真真正正写一部原创不好么。

如果是原创,我一定会支持去买的呀。
作者: SmileFox    时间: 2004-5-18 20:36
>关于维权
>......
嘿嘿,雪茄这话尖锐。真是很奇怪,这个时候很多人会想起知识产权这么回事情来了.
作者: davy    时间: 2004-5-18 21:22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没事干,曾经想过写一部日本古代的棋侠小说,可惜文学功底差,未能完成,以后有空了一定尝试以下。大家一定捧场。
作者: ciq88    时间: 2004-5-18 21:51
davy!加油,我们支持你
作者: daigo    时间: 2004-5-19 11:10
我不觉得曹版和原版比在结局上有什么超越之处。
原版的结局表达了日本人对围棋之道的理解并展现了日本文化中的精髓——“刹那芳华”、“无常”(不是指勾魂无常)等概念。
曹版的结局想表现什么?舍己为人的英雄主义?老师对弟子无微不至的关怀?不是说写这些不行,但和原版相比,无疑要俗,境界上要低很多。
请注意,在日本,围棋是属于高雅文化范畴;在中国,围棋是属于竞技体育范畴。在境界方面(不是指政治思想),高雅文化界的人显然要比竞技体育界的人高上不止一个档次。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9 13:51
我没有讨论哪个魂比较好,这个不是我所关心的。
关于天行的自我了断比日版sai好,个人见解而已。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9 14:26
摘自陈祖德《当湖十局》

我国古人下围棋,棋局开始之前,双方各在对角的星位上搁上两个子,称为势子(或称座子),之后,才由执白者下第一个子。

也许是由于有势子的关系,我国古代的围棋便产生了两大特点:一、布局是单调的。因为它永远只有对角星对对角星这一个布局类型。二、既然布局是单调的,那么决定胜负就大都在中盘,因此,中盘的战斗异常激烈。古代国手战斗力之强,计算之深远,许多现代的高手都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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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是当局者为了让围棋变得更有观赏性才作这样的规定。[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9 14:37:06编辑过]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9 14:28
以下是引用SmileFox在2004-5-18 20:36:34的发言:
>关于维权
>......
嘿嘿,雪茄这话尖锐。真是很奇怪,这个时候很多人会想起知识产权这么回事情来了.


中心思想之一[em10]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9 14:30
以下是引用雪茄在2004-5-18 17:38:42的发言:
。。。。。。。。。。
个人看法

1、水至清则无鱼
。。。。。。。。。。


中心思想之二[em10]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4-5-19 14:33
以下是引用daigo在2004-5-19 11:10:36的发言:
请注意,在日本,围棋是属于高雅文化范畴;在中国,围棋是属于竞技体育范畴。在境界方面(不是指政治思想),高雅文化界的人显然要比竞技体育界的人高上不止一个档次。


听说日本学围棋的孩子越来越少,可以用上文来作解释。(不知道是俗人多了还是雅人多了?!)(daigo别生气呀)




作者: 茫然剑客    时间: 2004-6-8 06:48
我觉得这样写也没什么不对,很多模仿的作品往往超越了原版,曹的这个谈不上超越,但也不次于《棋魂》,但由于没有出版动画片,很多人觉得不如《棋魂》。
作者: 狼烟缥缈    时间: 2004-6-8 11:19
大家还是对曹的抄袭没有足够的批判,如果不认识到这样的危害,围棋只会越来越堕落,因为可以不劳而获,可以走捷径,所以一定要认清它的危害,保护好围棋,给围棋一个相对干净的空间。
作者: FTFLYING    时间: 2004-6-8 18:45
曹老先生的做法是打了个原创和抄袭的擦边球。对于围棋爱好者来说,不管是不是侵权,就算不是,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也是不应该原谅的。狼烟飘渺说得好“给围棋一个相对干净的空间”。
   至于雪茄和daigo说的雅人和俗人的事,我想无法用来解释日本围棋人口减少的问题。雅人也必须面对社会竞争压力,俗人也在下围棋。围棋本来是高雅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下围棋的每个人都是高雅的,至少我自认为不是个雅人。
作者: Axel_Maull    时间: 2004-6-17 15:37
这与作者的态度有关系,记得小时候写作文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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