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宛陵不肖生(wq3612004) [文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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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事件沸沸扬扬,看了半天,各位棋友的贴子或激愤或慷慨,甚或上纲上线,作为一个老棋迷,心下甚感不安,所以也来聊一聊。
窃以为,这件事应该从道德和技术两个层面来看待。
从道德层面来看,黄是无辜的、是正确的、获胜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盘棋从内容上看就是黄的赢棋。而金,是令人讨厌的、是错误的、输棋是明明白白、毋庸置疑的。
但是,从技术层面看,这里面并非如此简单,金并不应该受到如此众口一词的唾骂。
1。尊重规则是对每个职业运动员的起码要求,自愿报名参加三星杯,就意味着接受三星杯的规则——韩国围棋规则;
2。韩国围棋规则的计算胜负方法是:局终,双方将所提对方的死子填回对方空中,然后比较双方空的多少,黑方须贴还白方6目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数目”只是双方自行进行形势判断的一种参考手段,真正的胜负计算还是取决于双方最终填完死子后比较双方“空”的实际结果。
3。规则的完整性。本局最终客观的结果是金盘面6目,根据韩国规则他负半目,但裁判实际数目的结果是金盘面7目,他应该赢半目!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使用了同一规则的两个部分,一是贴目多少,二是计算方法,显然,黄认同韩国规则的贴目,但是却不认同韩国规则中的计算胜负的方法(因为他已经违反规则在先,还给对方一子了),如果我们抛开道德和感情的因素,单纯从技术层面来看,黄在此时显然忽视了规则的完整性,即承认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而反对对自己不利的。
4。金为什麽不应该受到如此众多的唾骂。
在裁判判决最终胜负的时候,黄显然还不知道自己此前违规的严重性,直到数出的结果比自己的判断差了一目时,才反应过来,于是想到那个还给对方的一子,而金其实一直是清醒的,甚至可以说在黄“无意中”犯规的那时起他就是清醒的,他知道这个结果,而且也从未否认是黄送了自己一子,从这一点上来说,在技术层面上,金没有多少可以指责的地方,他不过是合理利用了规则,如同足球比赛用“技术犯规”来延缓对方攻势,或者是将球踢到对方身上获得一个角球,他甚至连“假摔”都算不上——就算是假摔,只要骗过了裁判赢得一个点球并最终赢得整个比赛,那也是合法的。所以,金拒绝复盘,是因为他承认在棋的客观内容上他只有盘面 6目,而他认为自己应该获胜是因为规则而不是因为棋局本身的内容,基于这点考虑,这盘棋胜负的焦点其实不在棋局本身的内容,而是在于对规则的理解和是否合理应用,那么,复不复盘,其实是无关大局的,也就不是必要的,金之所以在这一点上受到中国棋迷的唾骂,我猜测是记者或者翻译的意思不够准确,大家有一些误解。
5。既然本次事件的核心问题是规则而不是棋局内容,那么就有必要讨论一下规则的合理性和严密性——虽然这与这盘棋的胜负判断无关——因为即使是不合理的规则,但只要你自愿报名参赛,就意味着你同意在这一规则下进行竞赛。
贴目的规则没有必要讨论了吧,虽然刘昌赫曾经在春兰杯中眼睁睁放着单片劫不打而痛失好局,但大家都认可,也从没出现过什麽事件。
胜负计算方法的规则,日韩和应氏规则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就是都是以局终填回对方死子后再比较双方盘面的空,只不过应氏规则更加奇怪,将盘上的空转换成各自棋盒中剩下的子的多少。应老先生还专门设计了正好能装180和181 个子的专门棋盒,似乎当时还有职业棋手质疑,要是棋盒中的子少了一个怎么办?老先生十分生气地说,连棋子都保管不好的人还能下棋?虽然老先生过于固执,但是实际上,应氏杯仍然是各国公认的国际大赛,黄这次的情况,有点像在应氏杯比赛前没有检查自己的棋盒是否是180个子,或者在比赛中将自己棋盒中的一个子搁在对方的棋盒盖中了,或者是落在地上找不到了。
6。规则的严密性。很显然,韩国规则有关于要将所提对方的子在局终填回对方空中的规定,但是,一定没有对方万一没有这样这样做,或者像黄一样将所提的子还给对方时,应该如何处罚的规定,比如是警告还是罚子甚至判负,所以他们才会开会到深夜也没有拿出一个理直气壮的说法。从这一点上来说,韩国规则有不严密的一面。但是,任何规则甚至法律都是永远滞后于实际发生的事实的,不知道韩国是不是一个案例制的国家,如果是,我们更应该理解韩国棋院最终的判决,即没有说金一定是错的,也没有说黄一定是对的,因为这涉及到今后对这一情况的处罚,相信韩国棋院在下次修改规则时加上不这么做就如何处罚的条款,这样大家就没什麽话好说了。
7。感情因素。
对于金不愿复盘,中国棋迷感情上不能接受——虽然有误会的地方,但是,黄将自己提的一子还给对方,这在感情上会给对方或者韩国的职业棋手带来什麽影响?至少到目前我们还无从得知,是否会给对方以受侮辱、受挑衅或者其他什麽?希望熟悉韩国棋手的朋友介绍一下。
8。有利于进攻方。
黄的这次表现有点像足球中的防守一方,虽然主动犯规在先,但是自己却因为这次犯规而自摆乌龙,对方当然欢迎裁判不判犯规的,而根据有利进攻方的规则,似乎裁判也是可以不吹犯规,最终进球有效——虽然冤死了。
9。最佳结果。
在黄将所提一子错误地还给金时,金将这个子马上还给黄,或者,立即停钟,找来裁判,看如何判对黄的行为的处罚,这是合情又合理的做法,但是遗憾的是,金没有这样做,而是期待最终从黄的这一错误中获利——虽然他的做法并不违规,更不是像大家唾骂的耍赖——但看一看古力在比赛中为对手按钟的举动吧,金的内心实在应该惭愧。这也是在下既为金辩护,又说他令人讨厌的原因。
10。总结。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些,其实并不是想为金或者韩国棋院辩护,也许有年轻的棋友甚至会骂在下“汉奸”的,那也无所谓,我只是想表达一下这样的意思,在任何游戏甚至是社会生活中,规则与感情甚至道德,往往是冲突的,所谓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比比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现代人,我们该如何理性面对?
最后还想说一点是,围棋不过就是游戏而已,所有体育运动也都不过是游戏而已【以下删去27字】一个国家只靠这些是没有希望的,须知“国运兴、棋运兴”,前后有序啊。
大家何必上纲上线?又何必义愤填膺?更有甚者连吴玉林老先生也一块骂上了,未免太幼稚了吧?吴老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
http://bbs2.tom.com/read.php?forumid=214&postid=335102&page_back=1&mod=modify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 23:45: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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