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标题: 已经结束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hojy    时间: 2007-1-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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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豆豆    时间: 2007-1-8 17:42
误会吧,别火呀,老兄,实在不行把那批书让给我,消消火!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7-1-8 17:42
我能分一两本吗?短信联系。
作者: sxsw001    时间: 2007-1-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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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8 17:50
<> </P>
<>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曾经跟楼主买过一批书,确实比较便宜,但楼主似乎也问过我是不是中了头彩,可见楼主对价格还是挺满意的,但后来也是听别人说了才认为卖的很便宜,这事实楼主也是承认的对吧。由于楼主找台版书比较在行,所以委托下找几本书,后来找到围棋美感3本、二间高夹、围棋手法ABC五本,问售价4000台币,这我不能接受,店主回话3000吧,我问为什么这么贵,店主说围棋手法ABC就是1500台弊,真正争执开始是这样的——</P>
<>很抱歉,这价格我无法接受。无论是1500的围棋手法ABC还是其余4本的1500(开始是2500)。 ====================================== 花了这么久的时间帮你找书,结果你竟然用一句嫌贵就打发我,请问你有帮过我任何忙?上次卖你那些紧俏书,事后听人家说,才知道我吃了大亏,你捡到了大便宜,请问像你这种人有资格要别人帮你任何忙?只会高价卖书,占尽人家的便宜,你有没有良心呢?有脸面对我吗? </P>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8 17:51
以下是引用[I]陈小豆豆[/I]在2007-1-8 17:42:01的发言:[BR]误会吧,别火呀,老兄,实在不行把那批书让给我,消消火!

663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7-1-8 17:52
楼主误会了.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8 17:52
以下是引用[I]气势[/I]在2007-1-8 17:42:28的发言:[BR]我能分一两本吗?短信联系。

663
作者: liuchao    时间: 2007-1-8 18:08
晕,怎么一下子就这么紧张了呢。
作者: sxsw001    时间: 2007-1-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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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n1982    时间: 2007-1-8 18:10
<>买卖不成仁义在!</P>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8 18:12

[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9 17:06:17编辑过]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8 18:14
<>至于柳时薰好局选,就更莫名其妙了,天下不是只有1本柳时薰好局选的。。。 。。。</P>
<>楼主太自以为是了。</P>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7-1-8 18:19
呵呵。<BR>看这事整的,大家都把本因当大款了。<BR>本因也是工薪,只是工资高些,又舍得投入。<BR>也给本因提个批评意见:托人买书得先说个大致的价格范围,要不然棋友花高价代买就麻烦了。<BR>误会误会!<BR>
作者: szrj    时间: 2007-1-8 19:04
令人同情啊
作者: zhoujia85    时间: 2007-1-8 20:15
我觉得这事理在本因那边!上次楼主曾发消息说想和我换书,虽然我很想换到那本谈谈棋理练练手法,但当时告诉楼主由于寄台北邮费实在太贵,就为了换一本书不太值得.楼主居然说要我承担从台北到刘超地方,再由刘超处到我处的邮费,请问楼主双方换书怎么可以提出让我一个人为双方的邮费买单呢?这还能叫做换吗?
作者: 珠海棋神    时间: 2007-1-8 20:26
<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STRONG>zhoujia85前辈,我想问问:</STRONG><FONT color=#000000>.楼主前辈所说从台北到刘超地方,再由刘超处到前辈处的邮费是多少啊?</FONT></FONT>
作者: 孟加拉    时间: 2007-1-8 20:57
我估计楼主误会本因兄弟了,本因不是这样的人。误会了也不要这么激动,也别解释了这时候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楼主兄弟来飞扬的时间还短,不能一棒子打死个人。时间长了就了解本因了。
作者: 兼山堂    时间: 2007-1-8 21:41
到底谁是坏蛋?
作者: 珠海棋神    时间: 2007-1-8 21:48
<>人本来就没有好坏之分,再好的人也有坏的一面,再坏的人也有好的一面 电视剧里的台词</P>
作者: csx    时间: 2007-1-8 21:50
<>这个时候小棋神似乎不应该呆在这里了,除非-------</P>
作者: xmw1978    时间: 2007-1-8 21:54
买卖应该双方自愿,充分沟通
作者: 曹呈宏    时间: 2007-1-8 21:57
我觉得应该还是操作上的误会。一般来说委托别人最好有个授权范围,而受托人如果在委托范围不明时,最好也在进书前确认一下。怎么办呢?是不是有别的棋友愿意接盘啊?
作者: 珠海棋神    时间: 2007-1-8 22:02
<>这个时候小棋神似乎不应该呆在这里了,除非-------</P>
<>除非?怎么了?</P>
作者: 小宁波    时间: 2007-1-8 22:11
要好好学习[em01]
作者: DoubleST    时间: 2007-1-9 01:27
是該事先有共識,不然誤會還是會發生。這價格沒幾個人接得了。我要幫人找書時都會先開價再找書,委託人認為值得就幫忙找,委託人認為不值得我也不用去奔波。
作者: szrj    时间: 2007-1-9 08:23
公说婆说都有理啊!
作者: lucky_zlf    时间: 2007-1-9 09:28
以下是引用[I]珠海棋神[/I]在2007-1-8 22:02:48的发言:<br><>这个时候小棋神似乎不应该呆在这里了,除非-------</P><>除非?怎么了?</P>

兄弟,一定看过笑傲江湖吧.坛子里的水深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9 9:29:53编辑过]


作者: szrj    时间: 2007-1-9 09:48
本因树大招风啊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7-1-9 09:56
哎![em03][em03][em0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9 10:53:45编辑过]


作者: szrj    时间: 2007-1-9 11:01
气势没气势!有话不敢说啊!
作者: 气势    时间: 2007-1-9 11:11
以下是引用[I]szrj[/I]在2007-1-9 11:01:05的发言:[BR]气势没气势!有话不敢说啊!


挑拨离间呀!
作者: 游游    时间: 2007-1-9 11:14
哈哈,本因是我的老婆,书就卖我吧,我现在已经连本因人和他的书一起给端下了!!![em02][em02][em02][em02]
作者: 野草    时间: 2007-1-9 11:32
本因淘书精神太感人了,佩服。
作者: szrj    时间: 2007-1-9 14:53
坛子里要掀起一股轰轰烈烈的想本因学习的运动
作者: 本因    时间: 2007-1-9 17:11
有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仅仅是浪费了一些时间、精力以及跟刘超打了20来分钟的长途电话费用而已。[em03][em03][em03][em11]
作者: davy    时间: 2007-1-10 19:34
呵呵,静观事变!
作者: 老马    时间: 2007-1-10 21:18
<>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P>
<>大家还是和为贵!</P>
作者: shojy    时间: 2007-1-1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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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气势    时间: 2007-1-11 16:03
友谊第一!和为贵!
作者: 燕山悟道    时间: 2007-1-11 17:21
<>对。和为贵。<BR>都是棋友,互相谅解。</P>
作者: sxsw001    时间: 2007-1-1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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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宁波    时间: 2007-1-11 18:43
<>把这帖删了吧,别人还以为怎么着了呢,或者楼主把标题编辑修改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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