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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宁波:今年定段赛竞赛规程解读和点评(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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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聚焦宁波:今年定段赛竞赛规程解读和点评

围棋定段赛,一年一度,20名“金榜题名”的少年究竟是谁,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定段赛之所以能成为近年来围棋界的热点之一,围棋及体育部门的确应当感到高兴,流入资本(包括人力资本)大于流出资本,说明围棋行业兴旺发达和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啊!

人们关心定段赛,就不能不关心竞赛规程等规章制度。无论定段赛热也好、冷也好、还是冷热适度,竞赛规程等规章制度都无疑或主观或客观地对职业入段起到调控作用,甚至对整个围棋的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众人翘首以待中,中国棋院终于在3月23日发布了《2005年全国段位赛竞赛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下虽不才,但还是愿意对《规程》做一些“解读”和“点评”,以期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同理解《规程》,并反映民意。

一、解读《规程》

1、参赛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尤其是去年,参加定段赛棋手的年龄的规定和测定,引来了很多的争论和非议。主要是:参赛棋手年龄上限应该确定多大?参赛棋手年龄是以户口簿登记为准还是以骨龄测试结果为准?骨龄测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法?骨龄是否需要每年都测试?沈戈尔纠纷案例是最典型的,想必大家还记忆犹新吧。那么。今年是如何规定的?很多人都会重点查找这个问题的规定。
今年的规定:女子与上年比没有变化,还是要小于和等于20岁(基准日是1月1日,男子也是),以户口簿为准,不测试骨龄;男子与上年比,也没有本质的变化,只是明确必须同时符合自然年龄(以户口簿为准)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和骨龄年龄小于或等于18岁两个条件。
至于,男子骨龄以何种方法测试,何地何时测试,以前测试了是否需要重新测试等问题,《规程》里没有说,想必是与上年一样,另文通知。

2、预赛和本赛是否分开?
近年来,随着围棋热的升温,参赛人数的增多,主张把预选赛和本赛分开举办的呼声越来越高,也有传闻中国棋院考虑过分开比赛的可行性。但《规程》规定,今年仍然是把男子预选赛和本赛在一地连续举行。至于不分开的原因,可能是组织、经营方面已经不能变了,也可能是中国棋院工作思路和理念的问题。

3、男女混编还是男女分开比赛?
仍然与上年一样,是男女分开比赛。这就是说,录取名额也将是男女分开的。至于,今年男女各录取多少人,《规程》里没说,将在别的文件中确定。

4、预选赛是否分组?
《规程》里没有具体说,但估计,男子还是要像上年一样,分成A、B两个组。而女子是否搞预选赛,将视报名参赛人数多少再定。

5、什么人可以直接参加本赛?
去年规定分别获得2003年定段A、B组前40名的可直接参加本赛,共80人(剔除超龄的,实际上没有80人)。今年规定,参加2004年本赛末被淘汰者,可直接参加本赛,不考虑超龄因素,共有114人。

6、预选赛录取多少人参加本赛?
去年是两个组各录取40人参加本赛,共录取80人。今年的《规程》里只是说,录取数十名优胜棋手参加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里说明。目前,我国围棋事业与经济发展是同步的,应该坚持稳中有升的原则,所以,去年参加本赛有160余人,今年不应该少于180人,也就是预选赛录取参加本赛不少于80人(以直接参加本赛100人计)。

7、采用何种竞赛规则?
《规程》说,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估计,与上年一样,用时还是每人90分钟包干制。

8、比赛时间?
预选赛和本赛连续举行的时间是:2005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共15天。
估计,预选赛还将与去年一样,自11日至14日共用4天,每天2轮共进行8轮。

9、比赛地点?
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比赛和住宿场所待定。

二、点评《规程》

1、总体印象
2005年《规程》与2004年《规程》没有太大的变化,是2004年《规程》的坚持和延续,就稳定发展而言,是应当加以肯定的。但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后合适的时候,对《规程》做较大的改动是符合围棋发展客观规律的,应该有所考虑和积极准备。

2、参赛年龄限制问题
实际上,今年与去年的规定,没有本质的变化,只是表述的更明确,即明确阐述要同时符合自然年龄和骨龄年龄的规定。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考虑,相信会得到多数人的支持。
年龄问题是一个热点,故本人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骨龄测试方法要更科学,并要建立监督机制。其实,虽然规定要符合两种年龄的要求,但实际上还是以骨龄年龄为重,因为骨龄年龄具有“一票否决权”,即无论自然年龄多大,骨龄测试超了就不准参赛。这样,就应该选择更科学的测试方法,使测试误差进一步降低,同时,权力太大了,就要防止滥用权力,故必须建立骨龄测试的监督机制,还要建立和实行骨龄测试复议制度,以保障参赛人的合法权益和骨龄测试的权威性。
(2)骨龄测试一次定终身,不能年年重新测试。骨龄测试应当执行初次参赛测试制,即在第一次参赛时,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做出科学的骨龄测试,以后就依据这个测试递增确定其骨龄,否则,因为骨龄测试自身的误差等原因,将出现测试的自相矛盾、自行否定等混乱情况,甚至为滥用权力敞开大门。除非遇到测试方法等的重大变更,一般情况下不得重复测试,以避免混乱和不公。建议今年采取比去年更科学有监督的测试方式,对所有参赛人进行测试。
(3)希望以后放宽参赛年龄限制,进一步与市场经济接轨。目前的年龄限制政策,计划经济色彩很明显,属于“紧缩”政策,长远看,弊大于利,当然,这是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也是由现行体制决定的。

3、免选与预选比例和本赛总人数控制问题
支持增加免选人数(即直接参加本赛的人数),但不能以减少预选录取人数为代价。根据围棋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应该执行“增加免选人数、稳定预选录取人数、参加本赛总人数稳中有长”的政策。今年参加本赛总人数,应控制在180人左右为宜。
每年最后定上段的多数都是上年排名靠前者,这就是增加免选人数的主要依据;但是,同时还要看到,经过一年的学习,实力将发生较大变化,后来居上也是时常发生的,这就是檀啸、蒋天棋等黑马狂奔的原因,也就应该成为稳定预选人数的主要依据。

4、参赛总人数控制问题
参赛总人数是放开还是控制,是严格控制还是宽松控制,这不仅仅涉及确保定段赛质量问题,更涉及如何全面发挥定段赛的作用的问题,也与如何组织比赛有关。定段赛的作用早已不是仅仅选拔20名职业棋手,它的作用更在于,定段赛是“宣传队”、“播种机”,对于更多少年儿童投身围棋运动,对于棋手在更厚的基础上选材、选拔,对于围棋的广泛传播和普及,对于更多更优质资本进入围棋产业,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故参加的人越多越好,应该宽松控制,逐渐实现完全放开。至于比赛的组织和服务,根本不存在问题,既不存在中国棋院掏钱问题,也不存在住宿和餐饮问题,组织比赛是经营而非无偿服务,哪个经办方不希望人多呢?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清楚,所谓控制参赛人数、提高定段赛质量,主要是控制参加本赛人数,只要把本赛规模控制适当了,问题就解决了。(理由在下个问题里继续阐述)

5、预选赛和本赛分开举行问题
因为定段赛是“宣传队”、“播种机”,所以不应该限制规模,但人多了势必比赛时间太长,解决这一矛盾,就是要把预选赛和本赛分开举办。本赛限定规模,真正把高水平棋手选拔出来;预选赛的规模在既定的条件下放开,选拔棋手、实战练兵、宣传普及等功能并举。预选赛与本赛之间,要有足够的间隔时间。

6、举办地点和承办单位选择问题
由于定段赛具有上述的很多功能,所以,举办地点的选择和确定,应该坚持“各省(市)轮流、南北交替举办”的原则,让“定段赛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这样,对参赛选手也是公平的。不宜在少数地方举办,既不公平,更不能充分发挥定段赛的综合作用。
承办单位的选择,应该通过申办竞争或公开竞标的形式确定。

——————————————————————————————————

附:

2005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围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5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在宁波举行。
四、参赛单位: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 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各队,可报一个队;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4、举办围棋职业培训的单位,经总局棋牌中心批准后,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围棋职业段位的升段组比赛和青少年棋手的定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凡未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报名单位,每名棋手收取管理费100元。
(三)参加定段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男子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骨龄年龄测试≤18岁,符合两个条件方可参赛;女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04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男子定段组未被淘汰者,而且年龄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棋手,可直接参加定段组本赛。在定段组比赛的预选赛中,录取数十名优胜棋手参加定段组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说明);女子组预选赛依报名人数而定。
(四) 报名参赛者须具备业余5段(含)以上证书且接近初段水平的少年棋手。为提高预选赛的质量,使报名人数控制在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以内,对于预选赛报名名额,根据各队所报的人数,将按百分比进行末位淘汰。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六)有5名以下(含)段位棋手的单位,可派教练兼领队1人,超过5名可派教练、 领队各一人。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按“围棋职业段位标准”使用电脑编排和计分。
(三)定段组比赛分为预选赛和本赛,同时分男、女组。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大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棋手达到规定成绩准予升段和定段。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订。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6月1日前分别寄中国棋院围棋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宁波市围棋协会(地址:宁波三支街46号,邮编:315010 )。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参加定段赛的棋手每人须交300元竞赛管理费;初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棋手每人须交50元竞赛管理费;两年以上未参加段位赛的初段至八段棋手重新参赛,须另交50元竞赛管理费。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6月20日为有效报名表寄出截止日,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
(四)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中途退出比赛,须在下一轮编排前由领队或教练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使用体育部门公章,非体育单位必须使用主管部门公章。
(六)凡报名参赛违反上述规定的队或个人,一律不得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按中国围棋协会关于《全国三大赛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各队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严禁超编。
(八)组委会会议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通知,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各单位派出的代表, 必须是真正能够代表本单位发言的代表。骨龄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和经费: 承办单位除负担全部竞赛经费外,还负担参加本年度团体赛的领队、教练员的住宿费,其它一切费用各队均自理。定段组比赛的预选赛各队费用自理。对收取的管理费统一上缴总局棋牌中心财务。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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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18:18 | 只看该作者
<>有点看不懂,好象棋牌中心还要靠升段赛捞一笔似的。</P><>十一、器材和经费: 承办单位除负担全部竞赛经费外,还负担参加本年度团体赛的领队、教练员的住宿费,其它一切费用各队均自理。定段组比赛的预选赛各队费用自理。对&lt;&gt;收取的管理费统一上缴总局棋牌中心财务。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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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18:27 | 只看该作者
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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