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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手方子振考二 (二)各家所引有关诸方事迹之史料一览 为了便于讨论,兹将各家所引史料罗列如下: 1,胡應麟(1551~1602)《甲乙剩言》“方子振”条(全文):【注1】 人多言方子振小時嗜奕。嘗于月下見一老人,謂方曰:“孺子喜奕乎?誠喜,明當竢我唐昌觀中。”明日方往,則老人已在。老人怒曰:“曾謂與長者期而遲遲若此乎?當於詰朝,更期於此。”方念之曰:“圯上老人意也。”方明日五鼓而往,觀門未啟,斜月猶在。老人俄翩然曳杖而來,曰:“孺子可與言弈矣。”因布局于地,與對四十八變,每變不過十餘著耳。由是海内遂無敵者。余過清源,因覓方問此。方曰:“此好事者之言也。余年八齡,便喜對弈。時已從塾師受書。每于常課,必先了竟,且語其師曰:‘今皆弟子餘力,請以事弈。’塾師初亦懲撻禁之,後不復能禁。日于書案下置局布算,年至十三,天下遂無敵手。”此蓋專藝入神。管夷吾所謂:“鬼神通之,而不必鬼神者也。” 2,王世貞(1526~1590)《奕旨》(节录):【注2】 今後進中,閩有陳生、蔡生;越有岑生,揚有方生鼎立,而蔡與岑尤張甚,皆未可量也。 3,王世貞《布衣李時養墓碣銘》(节录):【注3】 前李子奕而敵者鮑與顏,後李子奕而敵者程、岑與方,國手六人耳。獨顏與李子僅六十,鮑佹及之。今其存者,方而已。所謂程、岑者,三十餘夭死矣。 4,沈德符(1578~1642)《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四·技藝,“宋时諢語”条)(节录): 今上初年,有方子振者,以弈冠海内,因而致富,入貲為上舍,得廣東憲幕而出。又有林符卿者,以少年繼之,名與方並馳,諸貴人禮為上客,家亦起矣。 5,謝肇淛(1567~1624)《五雜組》(卷之六·人部二)(节录): 近代名手,弇州論之略備矣。以余耳目所見,新安有方生、吕生、汪生,閩中有蔡生,一時俱稱國手。而方於諸子,有白眉之譽。其後六合有王生,足跡遍天下,幾無横敵。時方已入貲为大官丞,談詩書,不復與角。而汪、吕諸生皆為王所困,名震華夏。乙巳、丙午,余官白門,四方國士,一時雲集。時吴興又有周生、范生,永嘉有鄭頭陀,而技俱不胜王。洎余行後,聞有宗室至,諸君與戰,皆大北。王初與战,亦北。越两日,始為敵手。無何,王又竟勝。故近日稱第一手者,六合小王也。汪與王才輸半籌耳,然心終不服,每語余:“彼野戰之師,非知紀律者。”余視之,良信。但王天資高遠,下子有出人意表者,諸君終不及也。 6,馮元仲(1579~1660)《奕旦評》(节录):【注4】 ……新安派,則有汪曙、程汝亮、方子謙,若而人為之冠。……八閩有蔡學海,四明有岑小峰,及六合之王元所,廣陵之方渭津,此其人俱入夜臺矣。……雍(皥如)與林(符卿),吾見其人矣,吾聞其語矣。他則未見其人也。……琅琊《宛委》載有閩陳生、揚方生,或不甚表著者。此二人者,吾得其姓矣,名不可得而聞也。…… 7,【嘉慶】《重修揚州府志》(卷五十四·人物·藝術)(全文): 方新,江都人。六七歲時,父与客弈,抱置膝上,新指客某道可攻,父不聴而客勝。比收局,客折之曰:“本不可攻也。”新再布子如前,指攻之,客大敗。比丱角,郡中弈無出其右。京師李時養客王弇州,稱海内第一品,弇州過揚,邀新與弈。初逊李一子,次日雁行,三日稱勁敵。時閩有蔡生,越有岑生,與新鼎立。而勝恒在新,兩生護名,匿不與弈。初弇州著《弈旨》貽時養,極推顏子明、程汝亮、鲍一中爲第一品,恨不見新之成也。先是永嘉徐希聖游廣陵,與鄉人顏子明俱擅國手。未幾客死,死之夕,新生。新于弈有神解,人謂徐後身也。(范荃《竹隠居随筆》) 8,釋德清(1546~1623)《方子振奕微後序》(全文):【注5】 余少知方子振,童年以奕鳴而未見。及余乞食長安市,所遇靡不亟稱之,殊無議其短長者,私識其人,誠若李本寧太史所言,非特奕也。及余被放嶺海,丙午秋杪,子振同蕭觀察來粵,過訪曹溪,一見,居然心鏡中人。異哉!廼出近與黃石甫所布《奕微》,余固不測識,及觀與蕭公對局,則知子振之為奕,以道而進乎技也。嘗試論之,道在天地,凡得其精而神其化者謂之聖,道德無論已。若夫藝者,左、馬以文聖,鍾、王以書聖,芝、素以草聖。何獨藝,而技亦然。若市僚之丸,養由之射,與秋之奕,諸皆有述焉。奕,爭道也。凡爭者,以名相軋,軋則氣勝而實德尠。子振獨不然,循循雅飭,不以長自多,臨局若無意,遇敵若不知,敵虛而必告以實,處勝而若不爭,意氣閒閒,笑傲自適,胸次翛然。局若澄波,心如皓月,機先而預定,神動而天隨,客往而不追,敵來而順應,因是而知其微乎微矣。說者以奕喻兵,余則謂奕可類禪,蓋處乎不動而運乎動者也。余固謂子振之奕,以道而進乎技也。余觀子振,非獨技,而其人亦然。老氏有言:“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斯其品異而技亦神矣。彼矜矜操刀而割者,又何以稱哉!予雖不知奕,今見子振對蕭公局,愧不若浮山之對歐陽公因棋而說法也。 9,汪廷訥(1569?~1628後)《奕中九仙歌》(全文):【注6】 (汪小山、鮑小友、李雅泉、程白水、呂存吾、朱紫菴、方渭津、黄德所、臨海僧。) 國朝奕碁誰最先?汪曙英名藝獨專。鮑中磊落羡青年,人呼小友至今傳。李輔送氣何翩翩,瀟灑飛揚孰比肩?程亮超凡更入玄,庖丁解牛目無全。呂濟跋扈誰當前?所向城壁難為堅。朱方兩生鴈行連,奕罷紅樓醉管絃,飄飄自是人中仙。黄立奇正善操權,眞成孫武十三篇。寒山釋子道彌天,手談三昧走珠圓,游戲三千與大千。 10,錢謙益(1582~1664),《觀棋絕句六首》其四:【注7】 渭津老子解論兵,半局偏能讓後生。奕到將殘休戀殺,花陰漏日轉楸枰。 11,錢謙益,《京口觀棋六絕句》(為梁谿奕師過百齡作。)其四:【注8】 渭津方罫擅長安,紗帽褒衣揖漢官。今日向君談古事,也如司隸舊衣冠。 12,錢謙益,《棋譜新局序》(节选):【注9】 余不能棋,而好觀棋,又好觀國手之棋。少時,方渭津在虞山,與林符卿對局,堅坐注目,移日不忍去,間發一言,渭津听然許可。然亦竟不能棋也。……渭津為人,淵靜閒止,神觀超然。對奕時,客方沉思努目,手顫頰赤,渭津閉目端坐,如入禪定。良久客才落子,信手敵應,兩棋子聲響鏗然,目但一瞬爾。……渭津下一子,如釘著局上,不少那動,亦未嘗有錯互,如他人按指啁哳,局罷覆數,一二多少,恬不為意,如未曾措手者。……毘陵孫文介公,奕居第二品,嘗語余曰:“吾輩下子,便是俗着,渭津忽漫布子,腕下無一俗着,殆仙人謫墮爾。”余謂:“渭津無俗着,無敗着;幼清有敗着,亦無俗着。”余所見國工多矣,若文介所云,渭津之後,必推幼清。渭津善用全局,以車攻吉日為風聲;幼清善用敗局,以一成一旅為能事。則亦運會使然,當局者未之或知也。……余嘗記渭津賞符卿一着,咨嗟愛玩,遂不復終局。此局若竟,未必林果勝,方果負。渭津心賞神契,歎息罷局,古人之絕絃輟斤,禪家之聲前句後,此妙不傳,非庸工所知也。…… ☆ ☆ ☆ ☆ ☆ ☆ ☆ ☆ 根据2、3、6与7,方渭津与方新同出一地,因而推测两者为同一人。是为李松福、朱铭源和张如安三位先生的共识。然而,同一籍贯仅仅构成二方是同一人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上述文献中,王世貞作《弈旨》赠李时养,至迟大约在隆庆五、六年间(1571~1572),这是最早的有关方新成名的记录。而关于方渭津的出现,最早且大致上有年代可考的记录,出现在錢謙益的《棋譜新局序》中。錢謙益自云,少时在虞山观方渭津与林符卿对局。 “少时”的含义稍有些模糊,从十来岁到二十来岁皆可称之。錢生於万历十年(1582),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十九岁时成进士。对錢而言,“少时”必指在成进士之前。因为观弈时还对棋局发表意见,可见其年亦不会太小。假定錢时年十六岁,则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 因此,从方新成名到方渭津的出现,按保守估计,期间约有二十五年以上。所以,方渭津完全有可能是新出现的一位揚州籍国手。 李松福先生又据1与7,方子振与方新俱为神童,推测两者为同一人,进而得出“三方”是同一人的大胆结论。李先生完全没有考虑方子振与方新可能籍贯不同的重要因素。 而朱铭源和张如安二位先生则根据4、5与6,得出方子振为新安派棋家的结论。謝肇淛知道方子振家住何处,他在《國手行贈汪生》一诗中,起首有句“近代手談誰稱最?清源方生閩小蔡。”【注10】但谢本人不认识方,撰文时据传闻或臆测(方姓为新安著姓),乃致将其籍贯搞错。馮元仲僻居於慈谿山中,【注11】从《弈旦評》可以看出他并不知道方子振之名,无怪乎搞不清诸位方姓棋家之间的关系。指出方渭津籍贯廣陵是其之功,而将方子謙归入“新安派”是其之错。 赵之雲先生最为谨慎,在《围棋词典》中列“方新”和“方渭津”条分别介绍,但在“方新”条後加了一句“或谓方新即方渭津。”对于方子振,则一字未提。或许趙先生认为胡應麟之叙述如小说家言,可信度要打折扣,故干脆舍弃不录。 从9,10,11,12四篇文献,看不出方渭津与方子振有何关系。 近人黄俊在《弈人傳》(卷十三)“方子振”条中云:“方子振,神宗时人。”固然不错。稍後在“方渭津、汪幼清”条中云:“方渭津,扬州人;汪幼清,新安人,俱佚其名。方、汪同时,而渭津行辈稍先,皆天崇间之国弈。”则略欠仔细。黄俊引用的文献便是12。方渭津之名至迟在万历中期稍後出现,上文已经谈到了。 总而言之,上述十二条史料之间有一定联系,但其脉络并不清晰,所以全放在一起,也得不出一个肯定的结果。 拜互联网之赐,亦或有缘,使笔者能在万里之外下载大量古籍进行研究,得以发现新的文献,从而完全证明了方子振、方新与方渭津之间的关系,三者确实是同一人。 ☆ ☆ ☆ ☆ ☆ ☆ ☆ ☆ 【注1】【明】陳繼儒,《寶顏堂秘籍》,正集第五册。 【注2】【明】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百七十一·說部,《宛委餘編》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1281册。 【注3】【明】王世貞,《弇州續稿》,卷一百十七·文部·墓誌銘,文渊阁四库全书,1283册。 【注4】【明】陶珽,《說郛續》,卷三十八;《說郛三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注5】【明】釋德清,《憨山老人夢遊集》,卷十一,续修四库全书,集部1377册。 【注6】【明】汪廷訥,《坐隱先生集》,卷四·七言古,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188册。 【注7】【清】錢謙益,《牧齋有學集》,卷一·秋槐詩集(起乙酉年盡戊子年),四库全书禁毁书,集部115册;又,续修四库全书,集部1391册。 乙酉,为顺治二年(1645);戊子,为顺治五年(1648)。 【注8】【清】錢謙益,《牧齋有學集》,卷四·絳雲餘燼集上(起辛卯盡一年),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115册;又,续修四库全书,集部1391册。 辛卯,为顺治八年(1651)。 【注9】【清】錢謙益,《牧齋有學集》,卷十五·序,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115册;又,续修四库全书,集部1391册。 【注10】【明】謝肇淛,《小草齋集》,卷九·七言古詩二,续修四库全书,集部1366册。 【注11】馮元仲,字次牧,一字爾禮,浙江慈谿人。诸生,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为县令汪偉荐举试吏部,以策语戆直,仅授县丞,不就。归隐湯山,更名天益,凿石洞以通往来。晚年穷饿以终,年八十二。有《天益山堂遺集》十卷、續刻一卷,为其曾孙所辑。集中有姜宸英所作墓志。见【雍正】《慈谿縣志》(卷十·文苑)及【光緒】《慈谿縣志》(卷三十·列傳七·明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