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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ctor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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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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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3-26 09:13 | 只看该作者
都十段了就不用来上本论坛了,去屠杀9D吧。
至于春豆,发表发表意见挺好。据我看,早晚也得走书脊党之路… ...
东坡棋子 发表于 2012-3-25 22:40



    参加革命,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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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3-26 09:29 | 只看该作者
买书有用没有用.看书有用没用.现在是2012年了.没有讨论的必要.有人抛出声明.都是在说废话...论坛中有小子说 ...
十段 发表于 2012-3-25 21:42



    都已经十段,还来飞扬论坛干嘛呢?

   快走吧,看到你就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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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3-26 11:27 | 只看该作者
买书有用没有用.看书有用没用.现在是2012年了.没有讨论的必要.有人抛出声明.都是在说废话...论坛中有小子说 ...
十段 发表于 2012-3-25 21:42



大家来论坛是来交流的,
不同观点没有关系。

但你的发言明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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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3-26 11:37 | 只看该作者
总而言之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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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3-26 11:49 | 只看该作者
2012年。。很特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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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3-26 11:57 | 只看该作者
博浪兄说的是"禁止再发布..." ,所以说针对的是以后,以前的并不在追究之列,至于你这个帖子是不是属于无用论范畴,已经没有鉴定的意义了,如果有,引以为戒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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