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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ngsh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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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制日货,请教燕山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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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2-9-16 0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山悟道 于 2012-9-16 09:24 编辑
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网络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不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雁不孤行 发表于 2012-9-15 22:02



没看出来这个所谓的“道理”是怎么样被再次“证明”出来的。

我仅仅说说自己的观点,不敢上升到“道理”的高度。
我的个人观点是:网络不仅是发表意见的地方,同样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有人说我爱“扣帽子”,这次又扣了一个帽子:“网络是辩论观点的地方”。但我每次都不是瞎扣帽子,这次的理由如下:

面对面的辩论?一句话不投机就拜拜了,谁跟你辩论啊?
面对面的辩论,一上火可能就动手了,谁和谁谈道理啊?
面对面的辩论,双方每句话有记录吗?说过的话说完不认账了有办法吗?
面对面的辩论,旁观者、裁判员有那功夫从头到尾倾听、记录,最后评判吗?

如果认为网络不是辩论观点的地方,
请说明不是的理由;再说说哪里是辩论更好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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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2-9-16 09:59 | 只看该作者
要是一开始,世界各国都抵制中货特保是四大发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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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2-9-16 10: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山悟道 于 2012-9-16 11:01 编辑
要是一开始,世界各国都抵制中货特保是四大发明就好了
本因 发表于 2012-9-16 09:59




这类比的好。我听懂了其中的道理,也赞成。
抵制日货不能盲目排外、闭关锁国。
但是,外国好像不只有日本吧?

而且,
就燕山这种层次的老百姓,即使购买日货消费品,对提高中国的科技水平起不到芝麻大的、一丝一毫的作用。
相反国内企业的产品就会少卖出一个。
如果各位买了日本的消费品,是用来拆解、研究、创新的,提高了哪怕1点点中国的科技水平、提前了哪怕1秒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千万别忘了通知我,我为您鼓掌、我为您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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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2-9-16 12:05 | 只看该作者
嗯,我们买日本书就是用来拆解、研究、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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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2-9-16 12:12 | 只看该作者
本因买日文书就是买的多,吐的多,只有少量精华沉淀在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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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2-9-16 12:22 | 只看该作者
是呀,我的日本书已经很少了,就吴清源的两套、坂田的两套、秀行的两套、高川的两套、历代名人一套、五超打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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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2-9-16 15: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雁不孤行 于 2012-9-16 15:37 编辑
没看出来这个所谓的“道理”是怎么样被再次“证明”出来的。

我仅仅说说自己的观点,不敢上升到“道理”的高度。
我的个人观点是:网络不仅是发表意见的地方,同样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有人说我爱“扣帽子”,这次又扣了一个帽子:“网络是辩论观点的地方”。但我每次都不是瞎扣帽子,这次的理由如下:

面对面的辩论?一句话不投机就拜拜了,谁跟你辩论啊?
面对面的辩论,一上火可能就动手了,谁和谁谈道理啊?
面对面的辩论,双方每句话有记录吗?说过的话说完不认账了有办法吗?
面对面的辩论,旁观者、裁判员有那功夫从头到尾倾听、记录,最后评判吗?

如果认为网络不是辩论观点的地方,
请说明不是的理由;再说说哪里是辩论更好的场所。燕山悟道 发表于 2012-9-16 09:19


“真理越辨越明”这个结论存在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辩论双方都有相当的知识背景、正确的逻辑、换位思考的能力以及强大的自我情绪的控制力。但是很不幸,这些能力不是每个人在每个时间点都具备的。所以,网上的辩论经常是一团糨糊。所以我主张把自己的观点表达明确之后就可以了,能理解就理解,能支持就支持,其他的随便怎么说。如果真正能说服我改变以往观点的观点以有理有据的方式出现,我才会跟跟对方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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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2-9-16 15:25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网络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不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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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2-9-16 15:27 | 只看该作者
当所谓的辩论逐渐演变成为了试图“证明自己正确”而不是为了试图“证明观点正确”时,言辞确实显得相当执着而无趣(也让自己反省辩论的必要)
如果我在本贴中显得执着于“证明自己的正确”,我要为此自省。也请各位原谅。
因为我还年轻,并确实对那些执着于证明(或高喊)“你错了”的言论不以为然。


以上是我2008年在其他论坛的一段文字,当时是辩论汶川地震中王石捐款的事情(回头看,真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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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2-9-16 15:34 | 只看该作者
燕山兄在有些帖子中的言论让我激赏(当然,更可能是当时我们观点相近),
在本贴中的言论(态度)让我不以为然。
但这又如何呢?
论坛中大多数朋友还是兄弟相称,网络中彼此本不认识,发表观点已经很好了,试图通过辩论说服?
呵呵,不要高估自己,更不要高估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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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2-9-16 15:36 | 只看该作者
就说这些,本帖不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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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2-9-16 15:50 | 只看该作者
当所谓的辩论逐渐演变成为了试图“证明自己正确”而不是为了试图“证明观点正确”时,言辞确实显得相当执着 ...
雁不孤行 发表于 2012-9-16 15:27

支持雁兄,有些争论确实很无趣甚至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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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2-9-17 09: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山悟道 于 2012-9-17 09:30 编辑

看得出来,几位对燕山的做法不以为然,这个没有关系。
不是原则问题,我没时间精力讨论了。

但我必须说明:
这件事情从始至终,燕山从没有主动挑起和任何人的论战、争论。
整个过程前面反复说明了,不知道大家是没看见呢,还是带有一定的感情偏好将其“过滤”掉了。

对于别人发起的挑战、“讨论”、“点名约谈”
燕山不可以反驳吗?
反驳只要是讲道理,话多一些不可以吗?
至于
燕山的哪句话,不是就事论事,有引用文言名句、哲学家思想来卖弄了呢?当然,与燕山的水平,想卖弄也没有本领。
至于什么是“证明自己正确”、什么是“证明观点正确”,我还真没看出在这次辩论中有什么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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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2-9-17 09:36 | 只看该作者
逗燕山,有义方,辩五天,名俱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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