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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I>君莫问</I>在2005-5-5 2:22:27的发言:</B> <>这个论坛之前我没来过,之所以来,是一位朋友告诉我这里有一个关于我的帖子,所以来看看,本来不想再继续,但看了回帖各位的言论,不得不再啰嗦几句:</P> <>不讳言,在下即操此营生,不得不将书籍作为牟利之工具,获利是我售书的最终目的,要我学雷锋、赔本赚吆喝是不现实的。</P> <>对我对言,所需要保证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确保商品的质量。而对于商品价格,作为店主,我拥有这些书的所有权,也有权按自己的主观意愿为它们定价。</P> <>定价的过程,一般基于以下原则:一、以进价为基础;二、以市场价格(同一书的交易记录)为参考;三、按自己销售同类书的经验估计书籍价值。</P> <>综上所述,各店情形不同,价格、成本也不尽相同。同一本书,可能某店卖1元有利润,而某店卖10元还要亏本,不可强求统一。而书籍之价值,也因人而易,同一本书,可能某人觉得10元太贵,而某人觉得100元也值,也大可不必以您个人的需求来要求别人。</P> <>总之,市场是检验价格高低的唯一准则,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对售书者来说,所制定的价格在市场承受范围内,书籍售出,即获利;反之,书籍不能售出,造成积压,即亏损。而不论获利或亏损,都是售书者个人的事,与他人无关。</P> <>对购书者来说,大家有自己独立判断的能力和消费自主权,书价合适您就买,价不合适您走开,交易双方自主自愿,只要不是强买强卖,不会侵犯您的任何权益,双方也不存在冲突,何况还有生意不成仁义在一说。</P> <>对以各店之价格做比较以供同好参考者,可以理解,我也赞成。而因别人货品的价格不能满足您的要求而对人进行攻击甚或动辄以“奸商”、“黑店”、“丢了云南人的脸”等词汇对人进行人格侮辱者,则未免有失厚道,其人涵养可知。</P> <>爱好围棋者,常让我联想到高古君子、圣贤隐逸。一局之始,澄心静虑,入神坐照;一局之终,嬉笑泉林,寄情山水。如闲云野鹤,无拘无碍,心地光明,不染尘埃,有不食人间烟火之概,我辈俗人,难想见其风采之万一。而今一晤,颇有所获,言尽于此,诸君自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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