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不下不上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拍卖37号实用印(因拍中者弃标,顺延至下一位中标)

[复制链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1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xdq2009 的帖子

谁能目视就知道棋子是那个厂家做的,我反正不能。支付宝jasperm@sina.com,缪灵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6-7 11:04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不是黑木的,这款棋具的价格很公道。奈何家里已有四付棋了,老婆大人不批准。为避免家庭矛盾,只好割爱了。望有缘人得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1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xdq2009 的帖子

您是说弃标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6-7 11:41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怎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6-7 11:44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纳入黑名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5-6-7 11:48 | 只看该作者
peng0619 发表于 2015-6-7 11:44
可以纳入黑名单了

建立黑名单墙吧比如说连续两次或者不连续三次进榜的,封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5-6-7 12:03 | 只看该作者
xdq2009 发表于 2015-6-7 11:04
不管是不是黑木的,这款棋具的价格很公道。奈何家里已有四付棋了,老婆大人不批准。为避免家庭矛盾,只好割 ...

诚信是无价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出价负责。如有下次,封号处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5-6-7 12:08 | 只看该作者
老耿的确是至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5-6-7 12:18 | 只看该作者
avesaint 发表于 2015-6-7 11:48
建立黑名单墙吧比如说连续两次或者不连续三次进榜的,封号

至圣:含不含出价后自己又编辑掉的?

这个我认为得看情况了,如果是熟人就算了,比如鸡圣以上的,刑不上大夫。
如果不是就要法办,继续发扬欺生主基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1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大毛2 的帖子

没关系,我不介意,不能说人家是恶意的,请版主手下留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5-6-7 1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vesaint 于 2015-6-7 12:24 编辑
烟台 发表于 2015-6-7 12:18
至圣:含不含出价后自己又编辑掉的?

这个我认为得看情况了,如果是熟人就算了,比如鸡圣以上的,刑 ...

一定要说出价编辑
首先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
其次,个人观点假如是拍卖结束24小时前,应当不妨碍后期交易的进行,可给予警告
最后,中标人弃标是严重违规行为,视情节可以直接红牌出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5-6-7 12:27 | 只看该作者
avesaint 发表于 2015-6-7 12:24
一定要说出价编辑
首先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
其次,个人观点假如是拍卖结束24小时前,应当不妨碍后期 ...

一视同仁,编辑一次警告,编辑两次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5-6-7 12:46 | 只看该作者
大毛2 发表于 2015-6-7 12:27
一视同仁,编辑一次警告,编辑两次封

5、发布拍卖和出价竟拍,都请慎重,谢绝儿戏。凡拍卖贴,发贴或跟贴后因重新编辑(有编辑痕迹的出价贴视为无效)而导致纠纷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言若干天乃至封锁ID的处理。

新版主挑战老版主的权威吗?
规则很清楚写着导致纠纷才给予处理
我想我说的24小时前不妨碍交易或者当事人没提出异议的,给予警告比较合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5-6-7 12:56 | 只看该作者
avesaint 发表于 2015-6-7 12:46
5、发布拍卖和出价竟拍,都请慎重,谢绝儿戏。凡拍卖贴,发贴或跟贴后因重新编辑(有编辑痕迹的出价贴视为 ...

老耿果然英明。编辑和弃标我个人以为有所区别。论坛诚信,应及早建立。对于那些常编辑和弃标的人,应拒绝他们投标和参与交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5-6-7 13:33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拍卖贴,也不时出现编辑,不太想追究了,我又看不到最初那人是不是出了价格,还是说了什么自感不妥的话,徒增烦恼。所以只能视而不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飞扬围棋网 ( 苏ICP备11029047号-1 )

GMT+8, 2024-9-25 00:38 , Processed in 0.154641 second(s), 22 queries .

since 2003飞扬围棋论坛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