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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泡泡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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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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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22:5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4,重拍,由83直接起拍,大家都可参拍
西江冷鱼 发表于 2012-12-26 22:56



     老兄,您别唯恐天下不乱行吗,求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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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2-12-26 23:02 | 只看该作者
老兄,您别唯恐天下不乱行吗,求您了
泡泡沙 发表于 2012-12-26 22:58

不是添乱,这是规则啊,不写标号有效吗?
我这次没抢,如果是我参拍,也要据理力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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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2-12-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时间第58分钟,cg20072007曾有有效报价

cg20072007 ,您看呢?能否请您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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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2-12-27 16: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中吧?后一个沒标号,应是無效
Bravo 发表于 2012-12-26 22:40



虽说5分钟有效,但是~~

你说的对,之前我也想过这点

规则我读过很多遍了

如果没标号,现在想来的确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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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2-12-27 16:43 | 只看该作者
再加上那个诡异事件,的确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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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7: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泡泡沙 于 2012-12-27 17:58 编辑
再加上那个诡异事件,的确很不爽
golove 发表于 2012-12-27 16:43



    老兄,淡定、淡定,我们大家来自五湖四海,聚在这里也是缘分,别为这点小事伤和气。
可能对你有些伤害,我给给你寄书时另有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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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2-12-27 20: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love 于 2012-12-27 20:43 编辑
不是添乱,这是规则啊,不写标号有效吗?
我这次没抢,如果是我参拍,也要据理力爭的
Bravo 发表于 2012-12-26 23:02



    已经坏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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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2-12-28 11: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love 于 2012-12-28 11:37 编辑

楼主,谁中标,很清楚
一是一,二是二
论坛拍卖的规则还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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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11: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泡泡沙 于 2012-12-28 11:57 编辑

2012-12-26
泡泡沙 2012-12-26 22:41

兄好,你拍中的书连同运费共计-------31+5=36
我的工行号【6222020409007002309】“xxx”



golove 2012-12-27 10:41

泡泡兄,那个拍卖贴的每一个页面的关键时间点的变化都保存了--包括今天的

此诡异事件本人是清清楚楚的

只希望你不要再修改帖子,谢谢




泡泡沙 2012-12-27 11:16

好的,不过有些事还是不必过于纠结了



golove 2012-12-27 11:31

这不是纠结

查清楚~~


golove 2012-12-27 20:26

这事你做错了,一是一,二是二




泡泡沙 2012-12-27 22:59

当时我根本没想到标号的问题,只是对时间卡在五分钟这事拿不准,当时你又认可出价有效,在另一位朋友指出没标号后,你仍然说出价有效。这样我才说另一个人拍中,给他发了信息,他当晚就把钱汇了来,今天中午我也把书发了,你一直到下午四点半,才发帖说这个出价有问题,之前你几次发帖只是对有人,出了价又删帖不满意,并没有对这个最后出价提出疑问。你下午四点多提出时我已经发了书,我也没法挽回了。只能对你说声抱歉,也愿意对你做出一些补偿。
另外老兄,我还是劝你一句,大家都好围棋和围棋书,凑到一起不容易,这次主要是我考虑不周,昨天晚上我又多喝了几杯,希望给我个面子。拜托了!




golove 2012-12-28 08:50

请看原帖:5分钟有效,但5分钟不合规的投标还有效么?
而且bravo已经指明了,我想不需要我再多做声明了

从前天到昨天,我没看到你的诚意
从前天到昨天,我没有任何一句是放弃
投标当晚我已确信自己中了第四标,而且给lWL发了信息确认了
我并不知道他怎么又私下跟你达成协议

跟面子无关,生意归生意,一是一,二是二





泡泡沙 2012-12-28 09:41

54#  发表于 2012-12-26 22: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中吧?后一个沒标号,应是無效



55#  发表于 2012-12-26 22:49
golove 于 2012-12-26 22:51 编辑

5分钟有效

之后我看到对方的竞价,在有效时间内本人没有再继续报价

-------------------你自己看看,别人指出后,你是怎么说的。那天我酒有点高,给你们三个中拍的发了信息后就睡了。在第二天中午我发书以前,你也发了帖子,也给我发了信息,可并没有提出对谁拍中有异议,只是对那个消失的出价不满,你如果在我发书前提出了,我都可以改变,可你是下午四点多才提出的,我书已经寄了,我怎么办?
另外你说给“lWL发了信息确认了”,你难道就不能给我发一个吗?你说“我并不知道他怎么又私下跟你达成协议”,你觉得我为了多一块钱,值得去达成个私下协议吗?





golove 2012-12-28 09:45

5分钟有效,这是规矩
但是非法出价怎么可能有效呢

当晚给LWL发的短信
golove 2012-12-26 21:19

那个,你的最后没写哪一标,不合规,呵呵
转发  
golove 2012-12-26 21:32

没回复,兄拦糊不成.在下独享了,得罪~~见谅
转发  
golove 2012-12-28 09:46

当晚给LWL发的短信
golove 2012-12-26 21:19

那个,你的最后没写哪一标,不合规,呵呵
转发  
golove 2012-12-26 21:32

没回复,兄拦糊不成.在下独享了,得罪~~见谅
转发  




泡泡沙 2012-12-28 09:58

这事已经这样,也没法改变了。我给你道歉,是我这里出了纰漏对不起了。




golove 2012-12-28 10:05

我觉得你是为了尽快成交,以免夜长梦多才私下达成协议

书拿出来拍卖,只要有一个有效竞价,以后就按规则办
原书主能说谁中就谁中么?
当时我说“5分钟有效”是本着真诚,即使可能不利于本人也要按规矩来
但并不是说我就认可LWL的竞价有效,二者不能划等号
Bravo已经说了,你还这么做
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我一回复帖子,你就立刻修改帖子标题为“结束了”
每一个关键时间点的页面都保存了

你的消息里面任何一点都不能作为你这么做的依据
让事实说话吧,另外整个的都会查清楚





泡泡沙 2012-12-28 10:22


63#  发表于 2012-12-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时间第58分钟,cg20072007曾有有效报价

cg20072007 ,您看呢?能否请您说几句


  
64#  发表于 2012-12-27 16: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中吧?后一个沒标号,应是無效
Bravo 发表于 2012-12-26 22:40



虽说5分钟有效,但是~~

你说的对,之前我也想过这点

规则我读过很多遍了

如果没标号,现在想来的确是无效

-----------------这是你发的帖子,10点那个题中拍的事了吗?是下午四点那个才提的对吧?



2012-12-27
golove 2012-12-27 10:41

泡泡兄,那个拍卖贴的每一个页面的关键时间点的变化都保存了--包括今天的

此诡异事件本人是清清楚楚的

只希望你不要再修改帖子,谢谢

----------------这是你十点多给我发来的信息,也没提吧?



泡泡沙 2012-12-28 10:25

跟你谈了这莫多,这事已经这样,也没法改变了。我给你道歉,是我这里出了纰漏对不起了。


golove 2012-12-28 11:31

不可能,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这是我与够love往来的信息,我全部贴出来,我也不想说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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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2-12-28 12:00 | 只看该作者
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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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2-12-28 12: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love 于 2012-12-28 12:17 编辑

拍的过程在上面

我觉得你是为了尽快成交,以免夜长梦多才私下达成协议

书拿出来拍卖,只要有一个有效竞价,以后就按规则办
原书主能说谁中就谁中么?
当时我说“5分钟有效”是本着真诚,即使可能不利于本人也要按规矩来
但并不是说我就认可LWL的竞价有效,二者不能划等号
Bravo已经说了,你还这么做
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我一回复帖子,你就立刻修改帖子标题为“结束了”
每一个关键时间点的页面都保存了

你的消息里面任何一点都不能作为你这么做的依据
让事实说话吧,另外整个的都会查清楚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什么规则?

本人不接受道歉,因为你道歉代表你错了,错了就要还原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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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2-12-28 12:21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郑重声明:不接受道歉。
生意归生意,生意做得再精,也要尊重事实尊重规矩

你道歉代表你错了,错了就要还原事实

看疗效,不看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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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2-12-28 12:29 | 只看该作者
算了吧,和为贵,买书有的是机会,这些书短时间内要买齐是不可能的,慢慢等看机会。我2年前刚来论坛时也是抢书心切,现在就蛋腚了
感觉两位对坛内拍卖都不是很熟悉,多参加拍书,或看看别人的拍卖,会很有帮助的。总之,有事没事常来论坛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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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2-12-28 12:41 | 只看该作者
我对“有效报价帖不翼而飞”这个的确不熟悉

但对规则,我敢说没有人比我熟---我反复看过不下十遍
对本论坛拍卖的细节,对规则的坚守和尊重,不下于任何人

【【【【
golove 2012-12-27 10:41

泡泡兄,那个拍卖贴的每一个页面的关键时间点的变化都保存了--包括今天的
此诡异事件本人是清清楚楚的
】】】】

其实我一直淡定------一直以为事实就摆在那里,虽有争议,拍完之后我就妥妥的睡了
当然还梦到了我拍到的书
直到第二天早上某人心急火燎的修改帖子,并告诉我已经发货了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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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2-12-28 13:49 | 只看该作者
和为贵吧,没拍中未必不是好事

拍中了,以后还要扔。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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