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网络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不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雁不孤行 发表于 2012-9-15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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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一开始,世界各国都抵制中货特保是四大发明就好了 本因 发表于 2012-9-16 09:59
没看出来这个所谓的“道理”是怎么样被再次“证明”出来的。 我仅仅说说自己的观点,不敢上升到“道理”的高度。 我的个人观点是:网络不仅是发表意见的地方,同样是辩论观点的场所。 有人说我爱“扣帽子”,这次又扣了一个帽子:“网络是辩论观点的地方”。但我每次都不是瞎扣帽子,这次的理由如下: 面对面的辩论?一句话不投机就拜拜了,谁跟你辩论啊? 面对面的辩论,一上火可能就动手了,谁和谁谈道理啊? 面对面的辩论,双方每句话有记录吗?说过的话说完不认账了有办法吗? 面对面的辩论,旁观者、裁判员有那功夫从头到尾倾听、记录,最后评判吗? 如果认为网络不是辩论观点的地方, 请说明不是的理由;再说说哪里是辩论更好的场所。燕山悟道 发表于 2012-9-16 09:19
当所谓的辩论逐渐演变成为了试图“证明自己正确”而不是为了试图“证明观点正确”时,言辞确实显得相当执着 ... 雁不孤行 发表于 2012-9-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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